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1749-6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天空牧场乳肉兼用型奶牛产业园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个旧市老厂镇城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云南天空牧场乳肉兼用型奶牛产业园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12-532501-04-01-423973)位于个旧市老厂镇对门山村委会莲花山,占地174.6亩,养殖规模总存栏量3000头奶牛,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泌乳牛舍3栋(1—3栋)、青年牛舍1栋、综合牛舍1栋、犊牛舍1栋、50位转盘式挤奶厅1座、干草精料库1栋、青储池1栋、管理用房1栋、宿舍3栋、干湿分离鹏、堆粪棚和黑膜沼气池;二期主要建设泌乳牛舍2栋(4—5栋)。项目总投资为1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5.0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发展与改革局《云南天空牧场乳肉兼用型奶牛产业园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书申报内容建设牛舍、控制存栏量及出栏量,不得擅自增加养殖规模。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饲料加工车间、堆粪棚半封闭,氧化塘进行全密闭,饲料加工车间采取洒水喷淋,牛舍、堆粪棚、氧化塘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场区绿化种植,设置一定宽度隔离带,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制,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青贮窖内部导流设施收集后与精料配比饲喂牛,不外排;尿液、挤奶厅废水、粪便固液分离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经厌氧发酵熟化,沼液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要求后采用运粪罐车外运至老厂镇对门山村委会在田间设置呕粪池,根据需要施肥于农户耕地。
(四)粪便干湿分离、堆粪棚、青储池、牛舍、冷库、集污池、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储存间、发酵存储塘(氧化塘)底部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中氧化塘按要求设置检漏层监控并密切关注检漏层情况,一旦发生渗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氧化塘进行防渗抢修,同时确保氧化塘容积规模满足《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中相关要求;干草精料库、隔油池、化粪池等进行一般防渗区,各区域防渗层厚度、渗透系数均应满足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五)加强噪声管理,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优化牛舍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六)做好固废分类收集管理。牛粪、饲料残渣经分子发酵后用于牛舍垫料床填充,沼泥固液分离后发酵后用作有机肥委托周边农户用作农田肥料,沼气脱硫净化所用脱硫器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病死牛病死牛及分娩废弃物暂存于冷库中最终委托有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转移委外处理过程中须按照相关规定填报转移联单,做好台账。相关原料、固废堆存场所按要求实施围挡、封闭和“三防”措施。
(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报个旧分局备案。
(八)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个旧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个旧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