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613-9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河发改发〔2021〕64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片区现状: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700户居民,4个片区。河口县槟榔寨片区、谷卒队片区、洞坪片区、坝洒片区大部分房屋建成较早,均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盖的房屋,大部分为砖木、砖瓦结构,少部分为砖混结构。屋面、墙面老化,破损现象较多,给排水设施陈旧,厨房及卫生间设计不合理、使用不方便,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与河口县国际化口岸城市定位差距较大,严重影响河口县口岸城市形象。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能改善更多困难群众的人居环境,完善河口县基础设施,同时将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加快“美丽国门”建设、塑造城市新风貌,提升口岸城市形象,促进河口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名称: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532532-04-05-671798)。
四、项目建设单位: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地点:河口县。
七、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共涉及4个片区,总用地面积477.55亩,改造套数70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93289.99平方米。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789.9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地方多渠道筹集。
九、建设期限:36个月。
十、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并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2021110号)开展招标工作。
十一、抗震设防按规定执行。
十二、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合理用能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已审核(核查编号:hhzfgw2021124)。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生产安全消防“三同时”,做好改造户的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严禁举债建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