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637-5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给予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个发改基础〔2021〕2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个旧火车站双回路供电的需求,同时兼顾公交、出租、私家车出行充电需求,采用两回进线电源供电,按照“一主一备、互为备用”方式运行,保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双回路供电,需建设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因此,计划开工建设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个旧市鸡街镇;
项目单位: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
根据个旧供电局的供电方案,10KV电源搭接点为双河变电站10KV工业园区049线31号塔“T”接供电,拟新建架空绝缘线JKLYJ-10KV-150mm²约3101米,到项目地块附件后新敷设ZC-YJV22-8.7/15-3×150mm²型电力电缆约850米,供至该项目新建5分路10KV户外开关站(带1套高压计量,公共充电桩部分计量)。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静态投资为39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110-532501-04-01-474549
(二)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关于请求给予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个发改基础〔2021〕22号)。
2.《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核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的请示》(个城投字〔2021〕106号)。
3.《红河州能源局关于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1〕97号),同意建设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
4.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的意见》(个自然资预〔2021〕22号),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5.个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路径方案的复函》,原则同意个旧火车站10KV备供输电线路建设项目路径方案。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1112)。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编号:2021101号)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