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636-3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给予审批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住建发〔2021〕90号)、《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525202100001号)、《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石屏县202100032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石屏县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镇山后村前老国道323线旁。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15231.83㎡,总建筑面积56240.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256.53㎡(住宅建筑面积36882㎡,公共交通面积3950.91㎡;商业建筑面积975.64;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47.98㎡<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9.34㎡,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41.31㎡,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0㎡,社区用房建筑面积113.78㎡,老年人活动服务用房50.15㎡,室内活动场所63.40㎡>);地下建筑面积13984.46㎡。总户数249户,机动车位372个,非机动车位310个。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0291.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4026.47万元,占总投资69.1%;其他费4761.79万元,占总投资23.5%;预备费1503.06万元,占总投资7.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30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设计中,各专业按《湖畔御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配套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建设。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