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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43-8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21年第五批电网基建应急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报来《红河供电局关于红河州2021年第五批电网基建应急项目核准的请示》(红电规建中心〔2021〕10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新增负荷需求和煤矿双电源要求,解决配变过载、台区低电压、客户端低电压及安全隐患、卡脖子等紧急和不可预见的电网项目问题,依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新建20千伏及以下配网应急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19〕6号),计划开工建设红河州2021年第五批电网基建应急项目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

  蒙自市涉及期路白乡、文萃街道、芷村镇、文澜街道、草坝镇、新安所镇、冷泉镇7个乡镇;个旧市涉及保和乡、大屯镇、老厂镇3个乡镇;开远市涉及灵泉街道1个乡镇;弥勒市涉及弥阳街道、西一镇、江边乡、竹园镇4个乡镇;泸西县涉及中枢镇、金马镇、白水镇、旧城镇4个乡镇;建水县涉及甸尾乡、利民乡2个乡镇;石屏县涉及异龙镇、哨冲镇、坝心镇、牛街镇4个乡镇;红河县涉及迤萨镇1个乡镇;绿春县涉及牛孔镇、大水沟乡、三猛乡3个乡镇;元阳县涉及小新街乡、大坪乡、南沙镇、牛角寨镇4个乡镇;河口县涉及老范寨乡、瑶山乡2个乡镇;金平县涉及勐拉镇、勐桥乡、马鞍底乡3个乡镇。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蒙自市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1.361千米(其中电缆0.321千米),中压开关柜3台,柱上开关5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17台,容量5730千伏安,低压台区19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11.442千米,低压开关柜22台,无功补偿1770千乏。

  (二)个旧市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1.724千米(其中电缆0.476千米),电缆沟、管0.186千米,中压开关柜7台,柱上开关3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5台,容量1150千伏安,低压台区5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4.923千米,低压开关柜5台,无功补偿330千乏。

  (三)开远市

  新建10千伏中压开关柜2台。

  (四)弥勒市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3.117千米(其中电缆1.8千米),中压开关柜27台,电缆分支箱2台,柱上开关7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6台,容量2430千伏安,低压台区6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5.943千米,低压开关柜12台,无功补偿720千乏。

  (五)泸西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1.3千米,柱上开关8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4台,容量900千伏安,低压台区4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4.402千米,低压开关柜4台,无功补偿270千乏。

  (六)建水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0.419千米,柱上开关4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4台,容量1200千伏安,低压台区4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2.185千米,低压开关柜4台,无功补偿360千乏。

  (七)石屏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3.43千米,中压开关柜1台,柱上开关5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5台,容量1300千伏安,低压台区5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4.545千米,低压开关柜5台,无功补偿390千乏。

  (八)红河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0.017千米;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1台,容量100千伏安,低压台区1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0.037千米,低压开关柜1台,无功补偿30千乏。

  (九)绿春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0.791千米,柱上开关6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4台,容量1100千伏安,低压台区4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0.616千米,低压开关柜5台,无功补偿330千乏,电能表2只。

  (十)元阳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0.894千米,柱上开关6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6台,容量800千伏安,低压台区6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4.613千米,低压开关柜6台,无功补偿240千乏,电能表26只。

  (十一)河口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1.023千米,柱上开关2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2台,容量300千伏安,低压台区2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0.897千米,低压开关柜2台,无功补偿90千乏,电能表11只。

  (十二)金平县

  新建10千伏中压线路0.36千米,柱上开关1台;新增低压配电变压器3台,容量1500千伏安,低压台区3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5.531千米,低压开关柜3台,无功补偿450千乏。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3175.12万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红河供电局负责其基本建设和经营管理。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112-532500-89-01-980592

  (二)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对220千伏及以下项目,只对变电站用地进行预审。输电线路塔基建设用地,原则上按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上报农用地转用审批,不再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2.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红河州2021年第五批电网基建应急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2〕2号),同意建设红河州2021年第五批电网基建应急项目。

  3.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2002)。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项目用地如存在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情况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备,并提供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应用地权属说明。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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