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36-0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给予审查批复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人社发〔2022〕25号)《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已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石屏县发改局关于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20〕164号),《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石屏县202200003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北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502.00m2,总建筑面积6144.80m2。新建一幢实训楼建筑面积5810.12㎡,一幢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34.68㎡。机动车位53个,非机动车位60个。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739.48万元。其中:工程费2096.43万元,占总投资76.53%;其他费 226.88万元,占总投资8.28%;预备费116.17万元,占总投资4.24%,;设施设备费300万元,占总投资10.95%。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不足部分地方政府配套。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