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34-7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屏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关于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深燃屏〔2022〕11号)、《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相关要求,项目已通过《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石屏深燃LNG气化站工程安评意见》、《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525202200001号)、《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石屏县202200014号、建字第石屏县202200014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单位:石屏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屏县323国道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
四、工程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6977.53㎡,建设50m³×2储气罐,供气能力5000Nm3/h,气化能力6000Nm3/h等;辅助用房618㎡,消防水池水泵房等。配套建设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环保系统及其他公用设施系统等。
五、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建(构)筑物均按8度抗震设防。
六、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032.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8.21万元,占总投资37.61%;设备费261.39万元,占投资的25.31%;其他费362.53万元,占投资的35.11%;预备费20.24万元,占投资的1.9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其他
(一)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该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监理资质(市政燃气)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三)质检。为确保工程质量,委托石屏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安评意见要求,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施工图审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