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25-6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5-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给予审查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博文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元阳县发改局关于同意调整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批复》(元发改复﹝2022﹞52号),《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元阳县202200028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2020-532528-83-01-028721
三、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二)建设地点: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7723.94m2,总建筑面积5456.18m2。新建一幢教学楼建筑面积5258.06㎡,一幢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8.12㎡。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四、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19.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25.13万元,占总投资79.64%;设备费102.95万元,占总投资3.53%;其他费 275.07万元,占总投资9.42%;预备费216.25万元,占总投资7.41%。资金来源: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地方配套。
五、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乙类(设备房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七、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八、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