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37-4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给予审查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金建发〔2021〕90号)、《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已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红河州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20〕149号),《金平县水务局关于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金水保许〔2020〕7号),《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金平县202100055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金平县城河东小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25464.71m2,新建一幢文化交流中心建筑面积22653.00m2。建设内容包括演出演示厅/展览馆、非遗展示厅、美术摄影展示厅、文学创作室、边境文创产品体验店、国门书社、电子阅览室/交流中心、电影院、商业、消防/安防控制室、辅助及设备用房等。机动车位227个,非机动车位170个。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136.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166.16万元,占总投资73.78%;其他费 2395.84万元,占总投资15.82%;预备费678.10万元,占总投资4.48%;建设期利息896.41万元,占资占总投资5.92%;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社会筹集。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广场丙类,交流中心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形式交流中心采用砼框架结构+屋顶网架结构,广场采用砼框架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金平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