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37-28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水县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炭渣、大修渣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关于审查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炭渣、大修渣的请示》(建发改资环发〔2021〕3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1〕571号)有关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同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炭渣、大修渣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代码:2106-532524-04-02-701598;
建设单位: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将大修渣和炭渣处理能力分别由现在的18000t/a和7562t/a提高至30000t/a和40000t/a。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提升大修渣和炭渣处理能力分别为30000t/a和20000t/a;二期在一期运行平稳后在现有炭渣厂房内进行技改,再提升炭渣处理能力20000t/a。
四、项目主要能源消费情况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为4193.85吨标准煤(当量值)、5257.37吨标准煤(等价值),新增年综合能耗为3980.46吨标准煤(当量值)、4722.59吨标准煤(等价值);年耗电量为574.57万千瓦时,折标煤量706.14吨标准煤(当量值),1769.66吨标准煤(等价值);年耗蒸汽量为25800吨,折标煤量2425.20吨标准煤;年耗天然气量为87.5万立方米,折标煤量1062.51吨标准煤;大修渣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92.25千克标准煤/吨,炭渣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3.66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为3.2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7.15吨标准煤/万元。
五、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设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体系。
六、请建水县发展改革局依据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州发展改革委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七、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州发展改革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再次发生重大变动,应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九、其他意见详见《云南同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水县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炭渣、大修渣技改项目〉的评审意见》。
十、请建水县发展改革局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