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521-9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元阳县茶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关于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审查修改稿等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云南锡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528202000101号)、《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元阳县202200039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元阳县茶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南沙村委会菱角塘村红叶温泉酒店对面(排沙河北岸)。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0871㎡,一期新建三栋茶叶陈化仓库,建筑面积11198.16㎡。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342.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99.06万元,占总投资62.79%;其他费275.12万元,占总投资8.23%;预备费118.71万元,占总投资3.55%;设备费850万元,占总投资25.4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元阳县普洱茶陈化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