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28-9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自市大屯海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批蒙自市大屯海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蒙发改发〔2023〕13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已通过,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屯海流域地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部,地跨个旧市和蒙自市境,东与长桥海毗邻,西侧靠近个旧市城区,距红河州州府所在地蒙自市12公里。随着大屯海流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屯海各入湖沟渠水体的污染程度不断加大,湖内水质恶化趋势明显,富营养化和砷化物超标等现象凸显,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及景观功能逐渐丧失,大屯海现状水质为劣Ⅴ类,已不能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该项目的实施迫在眉睫。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服务范围及人口
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蒙自市大屯海流域范围内的4个街道(镇),服务人口约17.96万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33.2公里,生态护岸8.53公里,生态隔离带0.035平方公里,生态步道4.99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0.072万立方米,垃圾清理0.5万吨。
(三)选址:大屯海。
(四)项目工期:自投资计划下达两年内。
三、项目建设性质及编号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编号:2301-532503-04-05 906178。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9481.22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不足部份自筹。
五、节能
根据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意见,原则通过该项目节能审查。
六、招标事项
本项目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工作(招标方案审批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七、环境效益
通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生态护岸、生态步道、生态隔离带工程的实施,能使大屯海流域内的点源和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有效减轻现状水体污染,逐步恢复大屯海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工业和城镇供水的功能,保障大屯海的水体环境和水质安全,达到修复大屯海水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效益。同时,能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特色旅游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创造生态宜居城市,实现人、自然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八、其他
接文后,请抓紧初步设计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工程进度。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