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27-8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河发改发〔20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红河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10-532500-89-01-481204)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35kV九龙变供电片区现由132电站、189电站共3条10kV线路供电,10kV故障率高,供电可靠性低。2016-2020年,因电站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的线路停电事故多达40余次,对当地用户的正常用电造成影响。根据负荷预测结果,2022年、2025年九龙变的负荷可达1.92MW、3.88MW。因此,为了解决35kV九龙变片区小水电近区供电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建设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是有必要的,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站址位于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线路涉及河口县境内。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变规模本期1×8MVA,终期2×8MVA。
35kV出线本期1回,终期2回:本期新建35kV九龙变T接35kV南桥线,线路长度3.7km。槟榔寨变改接35kV南老线,线路长度11.5km。槟榔寨变改接马河线,线路长度1.5km。
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8回:本期分别新建改接10kV竹林寨线,新建线路1.76km。改接10kV岔河线,新建线路0.26km。新建10kV龙堡线与10kV大南溪线联络线,新建线路4.3km。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2Mvar,终期2×1.2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626万元。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二)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
(三)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500202200017号)。
(四)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由河口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河稳评备〔2022〕03号)。
(五)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3〕18号)同意建设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项目。
(六)河口县人民政府以《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通道的复函》(河政函〔2021〕9号)原则同意35kV九龙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通道,请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
(七)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3010)。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