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26-4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石发改〔2022〕11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宝秀镇裴尼变供电片区现由宝秀变2回10kV线路供电,10kV线路超过80公里,对当地用户的正常用电造成了一定影响。根据负荷预测结果,2023年、2025年裴尼变的负荷可到达4.08MW、5.74MW。
因此,为提高裴尼变片区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建设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所址位于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茴水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石屏县境内。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新建35kV裴尼变电站站址,所址位于石屏县宝秀镇茴水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石屏县境内。主变规模本期1×10MVA,终期2×10MVA。
35kV出线本期1回,终期2回:新建35kV裴尼变T接石红线支线,线路长度11km。
10kV出线本期4回,终期8回:本期分别改接35kV宝秀变10kV 营盘Ⅰ回071线T新田支线,新建线路1.45km。改接35kV宝秀变10kV 营盘Ⅱ回073线T祭牛山支线,新建线路4.4km。新建35kV宝秀变10kV营盘Ⅰ回071线与35kV大桥变10kV牛达051线联络线,新建线路4.3km。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5Mvar,终期2×1.5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983万元。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205-532525-04-01-739438
(二)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500202200011号)。
3.该项目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
4.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2〕134号)同意建设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项目。
5.石屏县人民政府以《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通道的复函》(〔2022〕—22)原则同意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通道,请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
6.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2041)。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