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18-3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的批复
弥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等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将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云南丰舍营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弥勒市发改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区)》(地字第532526202200016号)、《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区)》(地字第532504202300001号),《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区)》(建字第弥勒市202300054号),《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区)》(建字第弥勒市202300053号)。建筑功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弥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弥勒市吉山北路与桃园路交叉口。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725.43m2,总建筑面积117536.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01.26㎡(住宅建筑面积78043.99㎡、商业建筑面积3218.30 ㎡< 托幼面积115㎡、生鲜超市面积44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442.35㎡、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791.8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04.60㎡、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77.84㎡、体育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34.84㎡、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筑131.94㎡、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8.07㎡、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300.03㎡、公厕建筑面积64.60㎡、出地面风井面积46.46㎡、消防控制室面积40.32㎡、出地面楼梯面积116.10㎡);地下建筑面积29634.77㎡。总户数592户,机动车位759个,非机动车位788个。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室外给水管网1150米,室外污水管网1590米,室外雨水管网1590米,室外电力管网658米,室外弱电管网1258米,绿化面积10770.73平米,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12246平米,箱式变压器1个、配电室1座,路灯120盏,加压供水设备3套。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0092.7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49017.89万元(建安工程费35174.78万元,其他费 12733.04万元,预备费1110.07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投资1074.85万元(建安工程费937.65万元,其他费105.89万元,预备费31.31万元)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四、主要技术指标
1.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养老、托幼服务设施用房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第三组。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采用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方案。
六、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七、燃气管道设施工程严格按照“四同时”原则配套建设。
八、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应按《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B地块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