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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10-6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石发改〔2023〕60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35kV马鞍山变供电片区现由小河底电站、110kV冒合变和35kV牛街变共3回10kV线路供电,其中小河底电站10kV大坝线2018-2020年,因电站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的线路停电事故多达19次;35kV牛街变10kV他腊线线路总长超过80公里,为云南省故障前100线路,该片区10kV故障率高,供电可靠性低,对当地用户的正常用电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根据负荷预测结果,2023年、2025年35kV马鞍山变的负荷可达到3.75MW、6.08MW。

  因此,为有效解决35kV马鞍山变片区小水电站近区供电问题,提高35kV马鞍山变上级电网供电可靠性、10kV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有必要新建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所址位于石屏县异龙镇马鞍山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石屏县境内。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新建35kV马鞍山变一座,站址位于石屏县异龙镇马鞍山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石屏县境内。主变规模本期1×10MVA,终期2×10MVA。

  35kV出线本期3回,终期4回:本期新建35kV牛街变至35kV马鞍山变线路,线路长度18.2公里。35kV小冒T线π接入35kV马鞍山变线路,线路长度5.6公里。

  10kV出线本期4回,终期10回:本期分别新建2回10kV出线π接10kV马鞍山线T他克莫支线,新建线路0.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马鞍山线主线,新建线路1.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他腊线,新建线路4公里。新建10kV马鞍山线扎营处支线与10kV大坝线联络线,新建10kV马鞍山线扎营处支线与10kV他腊线联络线,新建线路7.8公里。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5Mvar,终期2×1.5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48万元。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304-532525-04-01-565291

  (二)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500202300005号)。

  3.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3〕64号)同意建设35kV马鞍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等。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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