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09-6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红县发改办〔2023〕14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35kV凹腰山变主变容量为8MVA,2022年最大负荷约5.7MW,随着元蔓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隧道及红河县人民医院的用电报装,35kV凹腰山变主变容量报装受限。同时,35kV凹腰山变对红河县新城区进行供电,负荷发展较快,供电能力受限。
因此,为满足负荷发展的需要,解决报装受限问题,提高供电能力,有必要新建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所址位于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无新增出线。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在原35kV凹腰山变内新增一台主变,主变规模1×10MVA。
10kV出线本期新增电气备用间隔4个。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5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93万元。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305-532529-04-01-112945
(二)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拟选址情况的说明》。
3.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3〕67号)同意建设35kV凹腰山变扩建工程项目等。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项目的重要设备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