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08-8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的批复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的请示》(蒙发改发〔2023〕5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办理意见的函》(云发改办能源〔2023〕337号)等材料收悉。结合州能源局对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的审核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7-532522-45-01-013867,以下简称开远—蒙自支线)已于2017年1月取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云发改能源〔2017〕47号),项目包括一条干线及一条支线,干线起自开远市开远分输清管站,经大黑能分输清管站,止于红河州蒙自市与文山州文山市交界处;支线起于大黑能分输清管站,止于蒙自市蒙自末站。全线途经红河州开远市、蒙自市,均位于红河州辖区内。
二、开远—蒙自支线在蒙自市境内建设过程中,存在原路由与风电场交叉、道路安全交叉穿越等问题,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合理性以及可实施性,对原路由走向进行变更是有必要的。
三、目前,蒙自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同意变更路由走向的意见,且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路由调整均为临时用地的意见,具备路由调整的支撑性文件。结合州能源局审核意见,州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原西北勒乡境内线路路由由10.33公里调整为10.63公里,原鸣鹫镇境内线路路由由4.46公里调整为5.69公里。
四、请蒙自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办理路由变更设计的其他手续,推动开远—蒙自支线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早日投产。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