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47-7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时效性: 有效
拟确认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非煤矿山)202401号公示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安监管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开展现场评审,拟确认以下企业:
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李子箐尾矿库(尾矿库)
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州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恒乐,0873-3732827(带传真)
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人民政府B310
邮政编码:661100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