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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20240921-101818-3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

  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一法两办法”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一法两办法”学习宣贯活动,强化“一法两办法”学习宣传贯彻的成效运用,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总结报告和《“一法两办法”普法宣法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州应急局,由州应急局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章梅,0873-3197049。

  电子邮箱:371116195@qq.com。

  附件:“一法两办法”普法宣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红河州司法局

  2024年8约26日

附件【州应急管理局 州司法局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相关文件的通知_5897120240911154758.zip
附件【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相关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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