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20240913-191300-1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安全监管局“四强化”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稳定
2018年,红河州安全监管局采取“四强化”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稳定。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部署安全防范工作。突出重点部位,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突出汛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工贸行业、消防安全、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不留盲区。
三是强化从严检查和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前问责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企业规范生产,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2800起,关闭取缔企业104家,停产整顿企业84家,吊销证照企业5家,累计罚款795.627万元。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继续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修订、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加强值班值守,重点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