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20240913-191252-0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采取“四个加强”确保汛期安全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泸西县采取“四个加强”全力以赴确保汛期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泸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汛期工作,制定印发了《泸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全面部署2019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城市安全、旅游景点、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泸西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民政、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供电、通讯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协商机制,做好汛情研判,及时发布和通报重要雨情、水情信息和重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明确防汛重点地区和时段,密切协同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要求有关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汛期期间指挥调度协调工作,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工撤人措施。
加强安全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成立防汛安全排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旅游景点等开展防汛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防汛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洪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并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灾情,及时上报处置。
加强应急准备,严格值班值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目前,泸西县共排查隐患124条,已整改隐患68条,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发放汛期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配备应急运力保障车16辆,运力应急储备车20辆,应急救援队伍334人,各项防汛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