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142-0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15
- 时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2017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受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委托,我局自2017年2月15日起,对杜应昆同志担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17年2月15日起,期限一个月。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地址:蒙自市兴盛路75号
邮箱地址:hhzhjzj101@163.com 联系电话:3732294
审计组长:李熳书
审计组员:王 昕
审计组电话:373229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