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137-7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第3号:红河州审计局关于2017年异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跟踪审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红河州审计局关于2017年异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跟踪审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3号(总第126号)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红河州审计局于2017年7月至8月对异龙湖水2017年环境保护治理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了石屏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10个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异龙湖地处珠江支流的源头,紧靠珠江支系南盘江与红河两大流域分水岭,属珠江水系,流域面积360.4平方公里,湖泊面积31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为1414.2米。
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项目数30个,规划投资总额13.55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规划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个,已开工建设项目10个,已完工项目18个,未实施项目1项,累计完成投资102 2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红河州委、州政府及石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异龙湖保护工作,制定《红河州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加强异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等措施,异龙湖水质不断改善,蓄水量不断增加的成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异龙湖水位为 1413.49米,水量 9273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水位上升1.05米,水量增加3147万立方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级政府河长制责任落实尚不到位。乡镇级政府仅有河长名单,无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18个已完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和验收手续交付使用。
(三)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南岸面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发现问题,红河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红河州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全县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加快推行水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完工项目管护,使完工项目充分发挥运营效益;三是进一步落实异龙湖面山绿化整治,促进异龙湖面山生态恢复,加大普及农业生产科学种植的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及水土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石屏县人民政府已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关于乡镇人民政府河长责任制落实尚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关于18个已完工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和验收交付使用问题,目前2个项目已完成初验;其余问题已采取相应措施,正在加快整改落实中。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