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117-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4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第8号(总第136号):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号(总第136号)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红河州审计局对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分布于蒙自南片区、雨过铺镇、大屯镇的城市主干道及大屯海周边区域。本次竣工决算审计范围为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及三通一平、设计费等前期费用和征地费,送审投资额20525.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按有关程序和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基本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管理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款1208万元。
(二)已完工工程投资超概算2176.18万元。
(三)未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州排水公司依法整改多计工程价款,补办已完工工程投资超概算有关手续,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竣工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规性。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5月底,红河州排水有限公司已扣减多计工程款1208万元。因项目总体还未全部完工,投资超概算问题待项目总体完工后补报。未按要求整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