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100-2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2
- 时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2019年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审计委员会批准,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对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或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19年9月18日起,公示期限:40天。
审计组长:张程山 副组长:昌永萍
审计组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