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59-6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3
- 时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2019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16日起,对建水县公安局原局长马建军同志2015年至2018年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审计组联系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