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54-0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关于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19年第1号(总第139号)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州审计局自2019年2月18日至4月2日起对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属州级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是州人民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和机关党委,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州水利局2018年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会计账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收支编制基本按照规定的收支类别逐项测试编制,单位财务核算基本能按预算规定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金额369.98万元。
(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7.9 万元。
(三)账面债务不实,金额7.65万元。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并及时进行清理偿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红河州水利局已在审计整改期内整改完毕。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