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47-25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4
- 时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2020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0 年3月1日至4月30日,对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公示期从2020年3月2日起,公示期限:60天。
审计组长:陈鹏达 副组长:白永亮
审计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