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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45-3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省人民政府: 

  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19〕10号)的有关要求,红河州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组织,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12月27日接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19〕10号)后,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听取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2020年1月10日,印发《红河州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提出问题整改指导意见。1月15日,召开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交办会,督促推进整改工作。1月19日,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权责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方面发现的问题 

  1.4项行政审批事项未下放。 

  整改落实情况: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1月18日印发《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放“一书两证”审批权的通知》,下放了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议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事项审批权。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24日印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施工许可审批权交还项目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下放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审批权,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蒙自市已完成承接下放相关工作,并已经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项目资料。 

  2.权责清单线上公开更新不及时,线上线下动态调整不一致。 

  全州机构改革后第一批36家州级部门的共10类行政职权5565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08项、行政处罚4479项、行政强制208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343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权力121项),已于2019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及时在部门网站及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对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动态适时进行更新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3.部分县市部分部门、事项未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 

  整改落实情况: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入驻政务大厅开展业务;州级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人员、事项等工作已经到位,待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及时入驻;州司法局正积极向省司法厅请示报告,待答复后将按要求统一推进12县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4.政务服务信息网络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鉴于我州使用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均为省级统建,部门使用的业务系统多为国家或省级统建,经协调对接,省级开发的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经与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目前正在与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平台开展对接。2019年,我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可办率为97.54%;全省政务服务共享数据资源入库7521.88万条;电子证照上传国家平台382.64万份;办件数据推送1964.42万条,国家平台入库1776.96万条;统一身份认证接入存量用户同步892.32万条。 

  (三)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5.中介超市运行效果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与发改、财政、审计、督查等部门合力推进中介服务“应进必进”。二是加强项目挖掘,协同发展改革委组织各部门对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投资项目应进和实进中介超市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编制预选取中介服务清单。三是从严把公告审核发布、报名核验、规范选取、强化跟踪问效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选取程序把控,全面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全面实施中介服务网上“一库”选取,落实中介服务“应选必选”。2019年,全州通过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累计发布采购项目公告547个,同比增长46.65%;按时履约率、综合提速率分别为85.98%、29.41%,同比分别增长22.85%、27.38%。2020年1月,全州通过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累计发布采购项目公告32个,同比增长45.45%;按时履约率、综合提速率分别为100%、46.95%,同比分别增长50%、63.41%。 

  6.中介服务事项涉嫌转嫁评审费。 

  整改落实情况: 

  (1)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项。已经由评审机构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涉及的调查评估单位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蒙山矿业有限公司、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退款。目前,涉及的17个项目已完成全额退款,整改到位。 

  (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经核实,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直接支付的专家劳务费、咨询费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服务费共计138万,均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7号)文件所列的“改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37项)”之中,也不在《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的通知》(红发改办〔2019〕1号)文件所列的“改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27项)”之中,前期已经向省审计组进行报告说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因未列入《云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所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无法将专家咨询或评估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中,同级财政部门也没有相关依据将专项费用作出预算拨付项目,因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中的专家劳务费、咨询费支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和《云南省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云政发〔2001〕37号)第三项六条“项目前期费......可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咨询评估和论证等”的规定执行;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服务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云建震〔2018〕953号)第13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服务咨询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执行。下一步,将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7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费支付。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蒙自市每年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均按责任划拨到项目主管单位,由项目主管单位管理和使用,用于项目编制、评估、评审、审查等支出,属于谁委托谁付费,即属于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的项目主管单位支付费用,所以以上项目评审由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专家评审,费用由市教体、卫健等部门支付。下一步工作中,蒙自市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委托费用支付工作,把全市项目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转付。 

  (四)“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7.部分单位尚未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部分单位“双随机”监管结果未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将教育收费行为检查、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国有景区价格行为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检查等35项抽查事项列入年度抽查计划,分季度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抽查,细化抽查任务,抽查比例严格按省级要求执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3月起,组织对全州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抽查情况将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目前正进一步梳理监管抽查事项、监管事项名录、执法人员名录,补充完善事项和名录。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关于分解落实红河州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任务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公开报废汽车回收、食盐销售等企业监督检查信息40条。下一步,将制定完善《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扎实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完善《蒙自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将审计发现未开展的5项抽查事项纳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2019年执法考试结果,重新梳理录入执法人员42人,确保随机抽查效果。 

  (五)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发现的问题 

  8.“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为部门人员集中进驻和“一门”办理打牢基础。其中,州级(9500㎡),河口(4600㎡)、蒙自市(3600㎡)、弥勒市(3100㎡)、建水县(3000㎡)、屏边县(3000㎡)、泸西县(4000㎡),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已达省级标准,其余县市正在提升改造中。二是设置主题化综合服务窗口,为“一窗办”打基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接件、后台办理、统一出件办理窗口,实现审批地点、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审批主体由“碎片化”聚合为“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的审批模式。三是全力推进审批权限向大厅集中,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为“一章”审批打牢基础。组织协调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加快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13县市成立了行政审批局。2019年,全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大厅事项数量16727项,“一门”进驻率达96.1%,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052.7243万件,同比增长83.53%。 

  (六)“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9.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独立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自2019年8月30日起,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目前,省级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其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53项、优化审批服务264项。同时,按照“一件事一窗办理”要求,推出“证照联办”套餐式服务改革,实行证照“一窗”办理。二是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为经开区企业提供“保姆式”协调代办证照服务。积极做好“赋权清单”承接准备工作,于1月9日专题研究29项经济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授权事项,待全州三区联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实施后,将及时请示授权。 

  (七)减税降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0.退费未全部完成,涉及金额153.3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其中,涉及应清退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3.32万元,已于2019年12月13日前全额清退完毕;涉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1.33万元已于2019年9月底前全额清退完毕;涉及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8.66万元,除因涉及退费金额较小,经营者明确表示放弃的共计1.15万元外,其余的已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额清退完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见效。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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