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18-7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5日,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红河州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要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州财政等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进展顺利。审计指出了我州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我局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县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反馈我州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2个。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
一、部分重点人群未参保(正在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督查督办,持续开展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继续实施社保扶贫政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力求全面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企业欠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长期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积极深入企业加大社保欠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财务承受程度、缴费能力等,制定切实有效的催收欠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工作计划。同时,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清偿措施,力求最大限度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向已死亡人员多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整改完毕)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多领冒领截留套取社保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比对和数据核实,聚焦资金追偿率低的重点地区、重点类型、重点险种,上门做好本人和家属的解释说明、说服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审计下发数据已经全部核实完毕,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已全部追回。
四、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整改完毕)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涉及相关省市人社部门对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协商,目前已得到妥善处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