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1010-0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审计局关于对泸西工业园区2019年至2021年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成效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公示(2022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5日起对泸西工业园区2019年至2021年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成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泸西工业园区2019年至2021年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成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大问题将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内容:1.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情况;2.开发区和园区建设成效情况;3.开发区和园区资源要素保障情况;4.招商引资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5.招商引资在产业培育方面的成效情况;6.招商引资企业的效益性情况;7.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3月1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王永生

  审计组成员:黄富平、龚建中

  审计组联系人:王永生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2年3月15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