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90947-10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审计局对州级二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公示(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3日起,对州级二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2年、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重大问题或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3日起。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关文武;廉政监督员:陈伟;
成员:赵冉、许彦翔、周灿云、陈向阳、史凡、许欢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关文武(0873-3732289)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