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920-375
- 发布机构: 州委编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办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办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财务人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了相关情况,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工作。要求对2019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梳理,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62.59万元,共计105.33万元,涉及5个项目,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支出资金94.10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89.84%,结余资金11.23万元。项目分别是:1.分类推进事业改革工作经费9万元;2.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3.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经费50万元;4.会议费0.59万元。
(一)分类推进事业改革工作
项目总金额9万元,支出金额3.36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37.33%,结余资金5.64万元。资金使用效率37.33%,项目自评分为84分。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
州委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目前取得了一定成效。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在本次党政机构改革中同步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了改革。于1月组织开展了1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业务培训,通过梳理认定全州163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已划归相应的行政部门承担,今后不再有行政类别的事业单位,由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由主管部门自行收回。
2.完成县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于2019年2月13日至15日对全州13县市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经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复研究,对我州县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在13县市分别设置了生态环境分局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每个分局下设了2 个事业单位,核定了396名事业编制。将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并上划40名事业编制。
3.完成了红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林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9年8月5日至7日对三个国家级、二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七个县市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调研,经反复研究,制定了《关于红河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林联发〔2019〕9号),并于2019年7月25日完成了红河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方案,对红河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了明确。
4.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于5月10日组织了全州编办对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工作再次进行业务培训。对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11月21日召开了州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会,就州属2个涉改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研究。一年来,蒙自、建水、石屏、泸西、屏边、金平、河口等7个县市的14个经营类事业单位采取撤销、分流人员等方式完成改革工作。全州还有26个未完,目前州本级的红河州建筑设计院已完成了改革初步方案、红河州十号楼宾馆已待州委办审核后上报。各县已在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改革。
该项目指标值完成情况:
(二)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项目总金额3万元,支出金额3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100%,结余资金0元。资金使用效率100%,项目自评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证书、档案盒等办公资料。
我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抓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目前完成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册登记数为121家。其中:州级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代码设立及相关变更单位为78家;完成州级事业单位在册登数216家,其中:设立登记5家,各类变更登记78家,注销登记7家。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方式进行抽查。按照三年内不重复抽查的工作要求,州级对188家事业单位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5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及时记录并全程留痕,并对其核查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事业单位有序健康发展。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及时做好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登记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法人信息公示及各类登记、变更相关材料的归档,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清晰可查。通过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及时办理,有效促进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化管理,为州级有关部门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该项目指标值完成情况:
(三)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项目总金额50万元,支出金额45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90%,结余资金5万元。资金使用效率90%,项目自评分为96.5分。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评估公司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营商环境评估费40万元,材料复印装订和购买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使用费5万元。
按照州委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明确由州委编办委托第三方对13县市2018年度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州委编办参照省级做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依规遴选确定了连续两年承担云南省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我州2018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制定了《红河州2018年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方案》和《红河州2018年度营商环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评估设计、评估方法、预期成果、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等9个方面对评估工作进行全程控制,重点参照国家层面营商环境评估内容,对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政务服务、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信贷等11个具体指标进行评估。在企业主观评价配额、企业抽样配额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焦点小组座谈会、深度访谈、拦截访问、电话问询、客观资料核查等多种方法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评估。评估工作从2019年2月28日开始,截至3月25日结束,全部完成对13县市的评估工作,13县市2018年营商环境评估的平均得分为70.91分。通过评估和问题整改,我州营商环境建设得到明显改善。2018 年省级评估我州综合得分为 70.71分,比全省平均水平高 1.68 分,位于全省第8位,相比去年排名第15位前进了7个名次,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规范中介落实、获得信贷、获得用水、获得电力、优化服务落实等7个方面分值高于全省平均分。并将评估得分和排名情况计入各县市综合考评成绩,有力促进了我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该项目指标值完成情况:
(四)会议费
项目总金额0.59万元,支出金额0万元,结余资金0.59万元。资金使用效率0%,项目自评分为60分。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因资金下拨单位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完成支出,已安排2020年完成支出计划。
该项目指标值完成情况: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我办认真组织了2019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工作。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各科室资金使用规范,但还是存在对资金的使用规划不够科学,未能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此次自我评价,我办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开展分析研判工作,认真分析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根据此次分析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
1.州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框架表(4个项目);
2.州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个项目)。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附件【附件2:州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个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