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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917-9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说明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现将州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红河州财政局

  2020年2月6日

  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红河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制订红河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5)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8)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州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州国资委主任1名(正处级),副局长、州金融办主任1名(正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5名。州财政局负责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共4个(州票据监管中心、州投资管理中心、州国库支付中心、州预算编审中心),事业编制36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财政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红河州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全面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到2020年,努力建成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2.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目标值为1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年增长6.5%以上,非税收收入预计年均增长9.8%以上。

  3.保障“五个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保障扶贫开发投入;二是保教育科技经费投入;三是保社会保障投入;四是保医疗卫生投入;五是保公共文化投入。

  4.筑牢“两个基础”,厚植财政发展优势。一是筑牢财政增收基础;二是筑牢科学理财基础。

  5.实施“三大战略”,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实施大预算战略;二是实施大项目战略;三是实施大监督战略。

  6.完善金融体系,构筑泛亚次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基本确立蒙自泛亚次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地位,金融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5%以上;银行业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1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3,812.73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基本支出2,997.73万元,项目支出815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830.53万元,比2018年4,436.73万元增加393.8万元,增长8.15%。年末总支出4,75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13万元,占总支出的79.31%,项目支出1,232.84万元,占总支出的20.68%,比2018年4,553.85万元增加198.12万元,增长4.3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红河州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会议事制度》、《红河州财政局办公会议制度》等内部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评价原则、体系与评分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五个方面分成十一个任务设置年初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1),依据该体系可对红河州财政局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州财政局2019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19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州委州政府2019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红河州第十四次珠心算比赛、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以及财政信息化业务等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各项目科室对2019年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开展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红河州财政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红河州财政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评价组对年初6个预算项目进行了评价,项目金额共815万元。各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指标具体如下:(1)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373万元,项目已实施,预算指标已下达,其中,红财预指﹝2019﹞484号223.8万元,红财预指﹝2019﹞531号149.2万元;(2)红河州第十四次珠心算比赛专项经费10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343号;(3)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经费46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066号;(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300万元,指标文件分别为红财预指﹝2019﹞111号100万元、红财预指﹝2019﹞343号180万元、红财预指﹝2019﹞400号20万元;(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20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66号;(6)财政信息化业务经费66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66号。

  1.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下达程序如下: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报州人大审核→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文件→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申请→财政批准并下达预算指标→单位提交用款计划→资金下达。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9﹞15号),项目经费总投入815万元,完成支出706.5万元,预算执行率86.69%。

  2.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每笔项目开支都做到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经手相关项目,未经授权人员不允许接触和处理经济业务。对于项目的重大资金安排或重要事项,能及时召开局务会议或者局党组会的方式作出决定,实行集体决策确定,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批。

  3.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

  (1)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373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成支付264.5万元,剩余资金108.5万元,预算指标已下达,结转到2020年使用;

  (2)红河州第十四次珠心算比赛专项经费1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完成了预期目标;

  (3)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业务经费46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 实现了预期目标;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30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实现了预期目标;

  (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2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 实现了预期目标;

  (6)财政信息化业务经费66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 实现了预期目标。

  4.资产管理。

  红河州财政局已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经现场实地抽盘,红河州财政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4.各项目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落实项目责任制,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要定期对项目进行追踪,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建议

  1.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指导各单位制定更加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

  2.高度重视年初项目预算工作,建议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刚性支出项目,做好预算管理,增加相应的项目。

  3.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配备专人进行保管台账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机关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会议,研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4.提前谋划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牵头科室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科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项目立项评审和财务审批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目标的实现,加强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中央、省、州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整个机关高效运行服务;

  (二)各预算单位均使用财政一体化、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会计信息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大缩短了财务人员提供财务报告的时间,保证财政部门能够及时监控各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贯彻落实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财政信息化业务项目的实施,保证了财政一体化、会计信息集中管理、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等系统维护升级,积累了自主开发运用财政信息系统的丰富经验,为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打下了很好的软件开发和实践基础;

  (四)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2019 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办发电〔2019〕41),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已纳入2019 年度州级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基本职能指标,考核分数为20分,占年度基础考核指标总分(370分)的5.41%。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项目投资评审项目的实施,为我州完成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全州预算绩效评价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红河州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附表1: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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