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917-286
  • 发布机构: 州直机关工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6
  • 时效性: 有效

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情况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州委报告。

  5、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州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州级有关部门抓好州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州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州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2、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州委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州直机关工委有人员编制数为23人,实有人数20人(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人)另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工作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州直机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和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机关党建核心任务,持续巩固和深化“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力助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机关党建工作新成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引导党员进一步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推动州直机关牢记政治属性,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言行。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抓牢抓实党的根本性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走在前、作表率。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加强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建立完善和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3.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政治过硬、党建过硬、人民满意”创建标准,推动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将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情况纳入州直机关党建工作检查内容,实行重点检查。

  (二)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4.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著作,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注重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APP等,增强学习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州直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见》,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广泛开展“学习新思想、建功新时代”活动。

  5.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领,找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任务教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免疫力。

  6.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大力宣传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精心组织开展宣讲报告、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系列活动,激发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爱国爱党热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深化新时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融合。积极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三)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7.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中州直部门机关党组织新建、调整、撤并等工作,指导部门党组(党委)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后党的组织体系设置,实现机关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8.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州直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州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清单、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州直部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创建、考核、评选、奖励、惩处工作机制,确保2019年机关党支部实现累计达标80%。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选树一批示范党支部,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扩面提质。

  9.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严把党员入口关,统筹做好党员发展计划。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基层党建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督促州直涉改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并履职尽责长效机制,每年深入结对单位、共建社区服务群众不少于2次,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四)深化正风肃纪,以新担当新作为服务州委工作大局

  10.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推行党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形式,重点对“守摊子”“中梗阻” “庸懒散”“虚假空”“推脱绕滑”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认真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的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开展分类指导,规范台账资料,注重工作实效,重点解决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党建工作落实上。

  11.持续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化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治理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不想为等问题,查处纠正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不抓落实、应景交差、消极观望等懒政怠政现象,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不定期开展在岗到位、会议纪律等明察暗访,对州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实行重点抽查检查,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2.服务州委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红河作出“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牢固树立“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开放、大抓电商”的鲜明导向,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结合职能职责,调整优化机关党建工作思路、举措,真抓实干抓好贯彻落实。坚持领导带头、党员争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督查”,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

  13.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落实州级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责任清单,加大对结对帮扶户的走访力度和走访次数,做到收入、住房安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六清”。配合做好州级定点扶贫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继续深化“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牵头组织“州直机关脱贫攻坚经验分享会”,交流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经验,推动机关党建有机融入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五)加强机关群团工作领导,提升群团工作质量

  14.发挥统战与群团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团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指导做好机构改革中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设置调整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智慧力量,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5.推动机关群团工作出新出彩。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职工政治思想政治引领。围绕中心,凝心聚力,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重点关注困难职工,组织好劳模、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开展“春节中秋慰问”“腊月暖冬”等活动。创建职工驿站和劳模工作室。广泛开展“书香机关”“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迎新年长跑”“五一、五四”等职工文体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机关氛围,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合力增添动力。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6.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建立完善州直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州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领导责任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共同构建机关党建工作合力。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政治建设,细化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抓实州直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等次评定的结果运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17.加强党建业务调研指导。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党建工作,重点到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顺利开展。工委书记带领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工委委员等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党建工作,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定期调研督查通报机制,持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完善机关党建划片联系制度,推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党建考核机制,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在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上下功夫。

  18.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联动。指导各县市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县市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全州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议等,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贯通。指导做好县市机构改革中的机关党建工作。

  19.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委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强工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和工作作风养成,提高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和善作善成的工作能力。办好办活“红河红”微信公众平台,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务本年总收入458932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9324.84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00488.95元。

  2.部门本年支出4490600.07元,其中:基本支出4420400.07元,项目支出70200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0600.0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49431.4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0968.58元,项目支出70200元。

  3.按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301类 工资福利支出3646750.56元,其中:基本工资895025.00元,津贴补贴1247615.00元,奖金875998.00元,绩效工资7896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82339.44元,职业年金缴费23703.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41.52元,住房公积金20458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77.00。

  302类 商品和服务支出641168.58元,其中:办公费39825.68元,印刷费1249.85元,手续费253.50元,邮电费6264.00元,差旅费35754.00元,租赁费7100.00元,会议费5564.00元,培训费22785.00元,公务接待费2747.00元,专用材料费8000.00元,劳务费59643.00元,委托业务费5160.00元,工会经费30379.00元,福利费37974.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570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764.55元。

  303类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680.93元,其中:离休费169896.00元,生活补助32784.93元。

  4.“三公”经费支出111844.1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2747.00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2人次),会议费5564.00元,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22785.00元。

  四、项目概况

  (一)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有1个,州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培训费。

  (二)项目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经费170200.00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支出情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项目开支范围属于部门工作业务费支出,均在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70200.00元,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00.00元;因其中100000.00元项目款收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所以无法在2019年完成项目支出,2020年财政开账即可完成项目支出。

  五、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一是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有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云岭大讲堂·红河讲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专题讲座1期,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宣传2场,受众1800余人。二是注重发挥龙头示范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注重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州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92次11600余人次,突出领学促学作用。三是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优化整合资源,将州直机关科级干部全部纳入云南干部在线学习院,推进网上“教”“学”“考”“管”一体化。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党支部工作条例问答》等各类学习辅导资料1.76万册。

  2、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突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起草《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对标形成7个类别、细化为35项具体措施,逐级压实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二是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421人次,先后召开支委会4963次,党员大会483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109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681次、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3684人次,激活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10400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三是着力增强政治自觉。学习新精神,把握新要求,紧扣“三突出三带头”目标任务,突出“政治过硬、党建过硬、业绩过硬、人民满意”4项标准,制发《关于印发< 州级机关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州级机关广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上持续发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州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启动后,工委精心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稳步推进主题教育工作。二是扎实有序推动。按照州委主题教育要求,先后制定《工委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工委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方案》等的牵头管总文件,纲举目张,确保主题教育开好头、起好步。三是抓好环节步骤。突出州直机关党建工作部门特点,领导班子带头,以处级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先后组织开展工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举办了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读书班;举办专家、学者专题讲座2期,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选题调研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完成调研成果交流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形成调研报告6篇、个人问题清单6份,原汁原味征求到意见建议47条。四是推动整改落实。聚焦州委“10+N”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工委实际,出台《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检视排查出问题18项,细化形成整改措施28条,已完成14项问题整治,需要长期坚持4项。五是突出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流程图,形成《工委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发挥支部主题教育主体作用。配发《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必学书籍,把高标准贯穿支部主题教育始终,确保实效。

  4、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紧扣新时代基层组织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夯实机关基层基础,切实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一是全面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顶层设计,构建“一要点一方案三清单”的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以《年度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为重点,以《州直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为抓手,统筹实施《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建考评清单》,着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明晰任务要求和责任落实,促进示范带动和作用发挥。二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按照“五个基本”创建标准,完成2018年度252个规范化支部验收工作,验收通过2019年201个规范化达标支部,机关党支部实现累计达标92.5%。州委办文秘第一党支部、州公安局政治部党支部被命名为2018年度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州委党校第四支部、州科技局机关支部等4个党支部被评为2018年度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三是推动压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扎实做好机构改革中州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体系设置工作,先后调整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20个,变更基层党组织名称20个,撤销基层党组织14个,新建基层党组织13个,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16个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2次。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6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分领域推进等方式,累计集中培训党员1451人。全年发展党员50名,处置违规发展党员1人。五是持续深化党内关怀。对困难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因公牺牲(殉职)党员家属开展走访慰问657人次,发放慰问金6.15万元,发放慰问物资1695件(折合人民币14.22万元),体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的有机统一。

  5、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群团组织影响力和感召力

  坚持以党建带群建,不断增强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一是增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压实机关党组织政治责任,引导机关群团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挂牌“苏正亮劳模创新工作室”,选派6名基层工会骨干参加“徐汇·红河”两地工会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增强机关职工的政治担当。二是推动群团工作出新出彩。发挥群团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机关职工“迎新春·长跑比赛”“三八”“五一”“五四”“周末气排球比赛”等职工文体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机关氛围。开展五四运动100周年纪念活动,引导机关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推进机关女性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获评省巾帼文明岗3个、省巾帼建功标兵2名、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个。三是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组织第15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638名生病住院职工核发医疗互助款30.57万元。先后慰问州直机关农民工会员500人次,慰问伤病公安干警4人,慰问劳模3人。组织各级劳模和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4批84人,对州直机关2018年度11名优秀驻村工作队员提供疗养服务,为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聚合力、添动力。四是推进群团组织自身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注销基层工会14个,新组建基层工会12个。指导27个基层工会委员会按期完成换届,完成39个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的换发工作,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6、把握特点规律,切实履行“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

  聚焦聚力州委中心工作,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保证作用。一是精心组织筹办系列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先后举办“时代新人说——我和我的祖国共成长”演讲活动、第十二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我和我的祖国”歌咏比赛暨颁奖晚会活动、牵头筹办国庆“升国旗”仪式,有效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爱党之心、爱国之情。印发《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的通知》,推荐开远、弥勒、建水等4条学习体验路线,引导65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观城乡新貌、看身边变化、听亲身故事,进一步展示新中国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二是扎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研究脱贫攻坚工作8次,抓好定点扶贫单位和挂包干部“六个责任清单”。将“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纳入机关党建考评清单,深化机关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做到精准靶向发力。制定《州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挂包点帮扶工作计划》,从激发内生动力、聚焦产业扶贫等5项帮扶措施入手,精准结对帮扶。聚焦脱贫攻坚“冲刺行动”“冬季攻势”等要求,分6批96人次到红河县石头寨乡么索村开展贫困对象遍访、落实“户户清”、情感扶贫、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任务。三是统筹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课题论文《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引,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研究》获得2018年度全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印发《关于调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区的通知》,围绕摸清基本情况、发现解决问题、分层分类指导、强化总结提升的目标要求,持续发挥机关党建责任片区分类指导、调研检查、推动落实的作用。四是扎实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深化新时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采取印发《州直机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自觉礼让·文明出行”倡议书》等方式,推动“双创”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全国第17个公民道德日宣传活动,发放“党群心连心·齐心促脱贫”小红帽300余顶。五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加强计划管理,发扬“短实新”文风,严格按计划发文、开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文件制发审核,防止文件“倒流”问题发生。全年下发文件11份,召开会议5个,分别同比减少42.1%和54.5%,进一步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松绑减负。

  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部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成立项目自评工作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州财政局,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按时完成。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完善,年内预算追加了部分经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2、因工作职能特殊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属于部门工作业务费支出,均需要在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年末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所占比重超过30%。

  (二)整改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权限和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做到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5.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州直机关工委整体支出自评表.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