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36-900
- 发布机构: 民盟红河州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4
- 时效性: 有效
民盟红河州委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民盟红河州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民盟红河州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我单位属民主党派机关,是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办公室为专职机构,其余三个为兼职机构。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盟红河州委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公务员4人,工勤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车辆编制0辆,实有0辆。
3、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民盟红河州委团结带领民盟个旧、开远、蒙自三市委及州直属支部的广大盟员,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引领,增进思想共识。二是加强组织宣传工作,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增强盟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做好提案和社情民意收集上报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五是依托民盟“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民盟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基地、民盟“黄丝带”帮教工作基地,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六是做好民盟红河州委换届工作。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3万元,占比90.6 %。项目支出11.36万元,占比9.4%。
二、部门整体收支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07万元,上年结转13.67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3.3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31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89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9.53万元,占总支出的90.6%;项目支出11.36万元,占总支出的9.4%。
基本支出109.53万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89.4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商品服务支出19.92万元,(其中:办公费0.59万元、差旅费1.98万元、维修费0.33万元、会议费3.74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0.83万元,工会经费2.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5万元(其中:奖励金0.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民盟红河州委员会项目经费10万元,3月安排换届会议经费3.48万元,上年结余0.31万元。实际申请13.7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项目资金13.79万元,实际支出11.36万元,资金使用率82.38%。主要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差旅费0.41万元,会议费3.48万元,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61万元,其他交通费1.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同比减少55.79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盟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盟红河州委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确定并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确定评价组成员,明确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7分,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盟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三)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1、民盟红河州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民盟红河州委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民盟红河州委
2020年2月14日
附件【附件2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