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jljcwyh/2024-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相关要求,我委及时安排专人,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为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纪委,加挂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州纪委、州监察委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23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由本单位保障);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项目8个,调整预算追加安排项目4个(含上级专款补助同一项目1个),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1个,2019年安排项目合计13个。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详见附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评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自评工作岗位职责。安排分管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及财务人员,对部门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考核表格填报进行研究学习,准确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及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做好绩效自评实施方案计划。
(二)各部门团结协作,高效完成自评工作。财务人员汇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根据项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各项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自评方案对各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评分。审核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客观合理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对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共13个项目4534.49万元(不含2018年结转结余项目),分别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事求是作出绩效自评,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对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逐个分析,客观作出绩效自评分。自评涵盖年初预算州本级安排项目及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部门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资金使用安排规范。
三、项目运行具体绩效完成情况
(一)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支出181.95万元,主要为审查调查工作差旅费、办案用房租赁费、看护车辆租用费、司法鉴定费等支出。支出进度90.98%,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除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外其他均已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18.05万元,需保障新年度预算下拨前工作正常运转结存。
(二)宣传教育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万元,支出11万元,主要为宣传展板、视频、手册制作,《调查与研究》稿酬支出。支出进度68.75%,设定的31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已完成29个(因会议延期召开未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5万元,因云南省监察学会滇东滇南学术交流会议时间延期召开结存。
(三)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支出37.43万元,主要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督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差旅费及车辆运行费支出。支出进度74.86%,设定的15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已完成14个。项目年末结转结余12.57万元,为关账时尚有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未能报销支付完毕。
(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支出19.13万元,主要为党风廉政工作明察暗访、督导、约谈等差旅费支出。支出进度38.26%,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已完成13个。项目年末结转结余30.87万元,因年度考核复核工作主要在年底进行,关账时尚未结束,未能报销支付完毕。
(五)州委巡察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支出50万元,主要为新调入巡察工作人员办公设备购置、巡察办公区水电物业开支、巡察差旅费支出。支出进度100%,设定的16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无结余。
(六)州纪委州监委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30万元,主要为信访等涉密设备购置及内网改扩建建设、维护服务费支出。支出进度100%,设定的15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无结余。
(七)州警示教育基地管理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支出10万元,主要为基地日常维护、改版、讲解员劳务费支出。支出进度100%,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无结余。
(八)办案工作站(留置点)管护费。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调整预算追加100万元,共计450万元;支出394.26万元,主要为留置点、临时留置点、留置专区长期聘用后勤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水电费及留置伙食医疗费支出。支出进度87.61%,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除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外其他均已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55.74万元,需保障新年度预算下拨前各留置点正常运转结存。
(九)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会议经费。调整预算安排4.51万元,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证件制作、场地费等会务支出。支出进度100%,设定的12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无结余。
(十)州纪委警示教育片拍摄经费。调整预算安排19.98万元,属年中追加项目,支出19.98万元,用于《惩腐除泥红河扬清—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专题片制作支出。支出进度100%,设定的13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无结余。
(十一)新建留置点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安排2000万元,上级专款补助1294万元,合计3294万元,属年中追加项目;支出1992.18万元,用于支付总投资为2.2亿的留置场所2号院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及施工水电费,预计该工程将于2020年中旬建成并投入使用。支出进度60.47%,上级专款补助的1294万元于关账后才到位,无法支付,设定的13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1301.81万元,应付未付工程进度款1293.05万元,尚预留部分新年度预算下拨前的工程施工水电费支出。该项工程款于2020年1月开账后已全部支付完毕,实际支出进度应为99.76%。
(十二)重点项目前期费。调整预算安排300万元,属年中追加项目,新建留置点2号院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40.41万元,主要用于留置点建设工程前期审图费、咨询费、测绘费、设计费等前期费用支出。支出进度46.80%,设定的13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159.59万元,该项目于年末到位,正按工程进度有序支付。
(十三)2019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补助60万元,支出38.96万元,主要为补充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支出。支出进度64.93%,设定的14个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项目年末结转结余21.04万元,办公办案设备采购正在进行中未实际支付兑现。
四、项目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论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形式,满分值为100分。根据汇总得分确定评价考核等次,即: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95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良”,85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中”,60分以下为“差”
评为“优”等级的项目有13个,占评价总项目100%;评为“良”等级的项目有0个,占评价总项目0%;评为“中”等级的项目有0个,占评价总项0%;评为“差”等级的项目有0个,占评价总项目0%。
五、存在问题
(一)部门绩效指标编制精细化有待提高,指标设定合理性不够。
(二)财务管理存在惯性思维,制度建设及指标设计导向性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绩效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亟待提升。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改进部门绩效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设计、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已为2020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磋商提供重要导向及数据支撑。针对评价结果出现的问题,将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全过程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流程设计作出科学合理的改进,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