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0-5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做好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理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族研究所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19年项目绩效考核要求,现将州民族研究所2019年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情况自评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是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州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古籍研究室、民族学研究室、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室、哈尼学研究室、民族经济研究室),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6名,副科级领导职务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二)主要职能职责
1.抢救保护和传承开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2.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现实问题调查研究;参与编辑出版双语文教材和读物,研究双语文教学;
3.做好民族文字翻译工作;
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度项目资金收入45.24万元,年度共支出47.76万元(含2018年度结余资金),项目资金支出重点围绕和保障了民族研究所以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
1、完成省古籍办项目哈尼族口传文化目录普查采录工作,共普查采录条目600条(600页),拍照征集图片2400幅。
2、撰写州委宣传部项目《哈尼古歌读本》提纲,《哈尼古歌读本》计划编写30万字,2020年9月形成初稿年底交稿,目前有序推进初稿编写工作。
3、《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36-40卷已经完成编辑工作,专家会审后提交出版社。
4、主持完成《红河州彝族志》书稿20章,主编出版了《建水彝族志》《弥勒彝族志》,参与审定出版《彝医理论溯源》,出版《彝族文化考察探索》。
5、《彝族毕摩文献经典〈吾查〉〈们查〉抢救保护项目》已完成材料收集工作,进入整理阶段。
6、科研人员参与了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少数民族双语教材审定和省民族宗教委组织的哈尼族新词术语审定。
7、申报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项目《哈尼古歌传承录》,省社科院调研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申报红河州第五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红河州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研究》《哈尼族四季生产调社会功能研究》。
8、完成《红河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料汇编》的编辑通稿工作。该项工作启动于2012年,2019年书稿经我州各族专家审定,已提交印刷厂印制。
9、参与2019年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尼语、彝语口语测试工作,对我州1100多名考生进行了口语测试。
10、在国家民委《民族古籍》杂志发表《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工作纪实》。
11、参加拍摄《中国史诗百部工程》课题项目相关工作。
(二)民族语文工作,规范翻译三种文字标牌术语
1、组建红河州哈尼文、彝文规范翻译专家组。经请示州民族宗教委批准,州民族研究所聘请了我州哈尼文、彝文规范翻译专家组专家,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
2、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8月6日至7日在州委党校举办1期哈汉、彝汉双语文教学和人才培训,来自我州13个县市的60多名一线教师参加了培训。
3、做好全州规范使用哈尼、彝、汉三种文字标牌的民语文翻译审定工作。完成翻译涉及行政体制改革单位“三种文字”标牌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3610条。
(三)开展现实问题调查研究
1、完成了一批调研报告:完成云南省社科院“四力”教育实践联合调研课题《精准扶贫中红河州边境民族地区的妇女反贫困实践研究》;完成州民族宗教委负责的省民族宗教系统2019年调研课题《红河州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促进文化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探索与思考》务;完成了州民族研究所挂钩帮扶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调研报告。
2、科研人员参加州两会期间,积极履职建言,促成以州政协民族宗教委的名义向州委州政府建议在红河学院开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专业(彝语),这一建议最终得以采纳。
3、参加州政协组织的我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及旅游小镇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情况视察2次。
4、在《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发表论文《团山彝族古村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探索》,在《红河学院学报》发表论文《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探索》。
(四)群策群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乡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州民研所及时选派单位年轻骨干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调查村情、民情、贫情。今年以来,共实地走访回访8次76人次,走访户数93户,所挂联的新房子村93户建档立卡户的家庭人口、致贫原因、收入情况、住房、子女上学、劳务状况等情况已全面掌握。
2、做好党的各项政策宣传,抓好乡风文明,丰富文化生活,通过群众会议、党员会议、入户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子等方式,积极宣传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做到扶贫政策人人皆知,驻村工作队员人人知晓。同时,结合当前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开展了民族团结和扶贫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民族政策知识读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族知识常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民族团结宣传挂历和扶贫政策相关知识等宣传材料800余份。
3、为了抓好农村产业发展,打牢贫困户脱贫基础,积极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活动。2019年3月5日-6日,红河州民研所联合金平县农业农村与科学技术局到扶贫挂钩点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开展为期2天的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活动,18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针对农户不愿意实施C、D级危房改造项目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协同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实施C、D级危房加固修缮等改造工程,已全部改造完成。发起爱心捐赠活动共收到衣物四大箱300多件,收集适合农村农业使用技术以及中小学读物等书籍2500多册。
4、按照党建与扶贫“双推进”的要求,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建设和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了“送党课进村”活动。共召开了7次,加强了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村组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7月15日,所长张云到扶贫挂钩点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开展2019年驻村工作队员谈心谈话活动。2019年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共支出10.22万元,其中:驻村人员生活补助3.6万元,扶贫产业技能培训3.62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万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按照《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民研所干部职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已为80户贫困户购买保险,每户100元,共计8000元。
(五)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做好积极服务
2019年12月9日,国家民委通过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这是我州民族宗教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从2018年开始,我所就抽调4名骨干积极参加民族团结示范工作,同时,我们积极推动民族团结示范进机关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二是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的良好环境。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与创建蒙自市精神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蒙自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公共卫生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与学法用法普法有机结合起来,与参加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很多干部职工较大幅度超过了规定的学习任务。
三、2019年项目绩效发挥情况
(一)经济效益:红河州民族研究所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抢救、收集、保护、传承、研究、出版等,一般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间接性的经济效益一时难以量化。红河州民族研究所使用项目资金对我州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社会效益: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对哈尼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抢救、收集、保护、传承、研究、出版等,宣传和弘扬红河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促进红河州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让更多人了解少数民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元素,对提升我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正能量,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可持续发展影响:不断挖掘、抢救、收集红河州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研究、出版等工作。红河州少数民族文化是红河州各族人民的智慧结晶,是他们赖依生存的精神家园,研究、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对弘扬我州少数民族文化精神,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四)群众满意度: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工作,了解到群众对抢救、保护、传承、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满意率达到99%以上。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