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0-3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州民族研究所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和安排,州民族研究所成立了2019年度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是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州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古籍研究室、民族学研究室、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室、哈尼学研究室、民族经济研究室),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6名,副科级领导职务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二)主要职能职责
1.抢救保护和传承开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2.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现实问题调查研究;参与编辑出版双语文教材和读物,研究双语文教学;
3.做好民族文字翻译工作;
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绩效目标共设三级,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
(四)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州民族研究所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额292.47万元,其中:2012350款民族事务事业运行215.76万元,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2.42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93万元,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36万元。
2.收入支出结算数。2019年度年初调整后结转和结余53.02万元,本年收入410.24万元,本年支出406.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44万元(其中:2012350款事业运行结余34.64万元;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结余21.16万元;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结余0.64万元;)。基本支出结余34.64万元主要是留存201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结余21.8万元,主要是:2019年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单位研究2019YB09课题经费。
3.三公经费共支出3.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总支出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占预算的16.62%。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云南省民族大学举办双语人才培训班培训费支出9.6万元。
(五)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州民族研究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在坚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原则的前提下,州民族研究所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12月已制定了《红河州民族研究所规章制度》和2018年1月重新制定了《红河州民族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试行)》,已包含以下九个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预算业务控制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监督与认定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在内控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实现了权力制衡,使单位领导从源头上规避了经济责任风险。单位内控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工作涉及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内部各科室的协作和配合。我所在工作中意识到单位领导重视亲自抓是推动实施内控的关键,工作中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使单位领导树立起风险防控意识,为内控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州民族研究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工作办公室,其中办公室牵头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各科室为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机构,积极配合内控工作办公室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办公室牵头内控评估,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所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科室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所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民族研究所职能与各科室责任同时进一步规范科室长与科室人员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层层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绩效目标落实到每一个人。强化预算管理,对预算收入讲求质量,预算支出应当符合单位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规模,提高工作效率、责任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使民族研究所各科室更好履行职责。单位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一是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增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单位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三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四是开展多维度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完善单位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的常态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对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我单位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管理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一是基础工作(25分)。主要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指标体系、宣传培训等。二是绩效目标管理(20分)。主要评价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和是否按要求开展中央和省、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等。三是绩效运行监控管理(15分)。主要评价,一是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二是加强民族语文工作,规范翻译三种文字标牌术语,三是开展现实问题调查研究, 四是群策群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五是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做好积极服务。四是绩效评价管理(14分)。主要评价绩效自评的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五是结果应用管理(26分)。主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情况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所长张云同志任组长,副所长师有福、陈来三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张云同志为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的总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李机斗牵头具体抓落实,其他副组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与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州财政局协调联系;收集整理各科室相关业务经费使用的绩效情况,撰写民族研究所整体绩效支出自评报告;各科室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积极提供资金管理使用的资料台账和绩效报告,共同配合完成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是明确单位联络员负责与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州财政局联系,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与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州财政局联系,积极配合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州财政局工作,认真按要求提供台账资料。四是开展自评,对照2019年度申报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逐项对照完成情况,形成部门自评报告。
三、自评指标分析情况
(一)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收入45.24万元,其中: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收入35.00万元,占项目收入的77.37%;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收入10.24万元,占项目收入的22.63%。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支出47.76万元,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支出28.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96%;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9.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1.04%;
(三)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
(1)完成省古籍办项目哈尼族口传文化目录普查采录工作,共普查采录条目600条(600页),拍照征集图片2400幅。
(2)撰写州委宣传部项目《哈尼古歌读本》提纲,《哈尼古歌读本》计划编写30万字,2020年9月形成初稿年底交稿,目前有序推进初稿编写工作。
(3)《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36-40卷已经完成编辑工作,专家会审后提交出版社。
(4)主持完成《红河州彝族志》书稿20章,主编出版了《建水彝族志》《弥勒彝族志》,参与审定出版《彝医理论溯源》,出版《彝族文化考察探索》。
(5)《彝族毕摩文献经典〈吾查〉〈们查〉抢救保护项目》已完成材料收集工作,进入整理阶段。
(6)科研人员参与了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少数民族双语教材审定和省民族宗教委组织的哈尼族新词术语审定。
(7)申报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项目《哈尼古歌传承录》,省社科院调研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申报红河州第五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红河州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研究》《哈尼族四季生产调社会功能研究》。
(8)完成《红河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料汇编》的编辑通稿工作。该项工作启动于2012年,2019年书稿经我州各族专家审定,已提交印刷厂印制。
(9)参与2019年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尼语、彝语口语测试工作,对我州1100多名考生进行了口语测试。
(10)在国家民委《民族古籍》杂志发表《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工作纪实》。
(11)参加拍摄《中国史诗百部工程》课题项目相关工作。
2.加强民族语文工作,规范翻译三种文字标牌术语
(1)组建红河州哈尼文、彝文规范翻译专家组。经请示州民族宗教委批准,州民族研究所聘请了我州哈尼文、彝文规范翻译专家组专家,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
(2)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8月6日至7日在州委党校举办1期哈汉、彝汉双语文教学和人才培训,来自我州13个县市的60多名一线教师参加了培训。
(3)做好全州规范使用哈尼、彝、汉三种文字标牌的民语文翻译审定工作。完成翻译涉及行政体制改革单位“三种文字”标牌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3610条。
3.开展现实问题调查研究
(1)完成了一批调研报告:完成云南省社科院“四力”教育实践联合调研课题《精准扶贫中红河州边境民族地区的妇女反贫困实践研究》;完成州民族宗教委负责的省民族宗教系统2019年调研课题《红河州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促进文化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探索与思考》务;完成了州民族研究所挂钩帮扶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调研报告。
(2)科研人员参加州两会期间,积极履职建言,促成以州政协民族宗教委的名义向州委州政府建议在红河学院开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专业(彝语),这一建议最终得以采纳。
(3)参加州政协组织的我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及旅游小镇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情况视察2次。
(4)在《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发表论文《团山彝族古村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探索》,在《红河学院学报》发表论文《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探索》。
4.群策群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乡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州民研所及时选派单位年轻骨干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调查村情、民情、贫情。今年以来,共实地走访回访8次76人次,走访户数93户,所挂联的新房子村93户建档立卡户的家庭人口、致贫原因、收入情况、住房、子女上学、劳务状况等情况已全面掌握。
做好党的各项政策宣传,抓好乡风文明,丰富文化生活,通过群众会议、党员会议、入户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子等方式,积极宣传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做到扶贫政策人人皆知,驻村工作队员人人知晓。同时,结合当前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开展了民族团结和扶贫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民族政策知识读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族知识常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民族团结宣传挂历和扶贫政策相关知识等宣传材料800余份。
为了抓好农村产业发展,打牢贫困户脱贫基础,积极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活动。2019年3月5日-6日,红河州民研所联合金平县农业农村与科学技术局到扶贫挂钩点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开展为期2天的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活动,18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针对农户不愿意实施C、D级危房改造项目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协同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实施C、D级危房加固修缮等改造工程,已全部改造完成。发起爱心捐赠活动共收到衣物四大箱300多件,收集适合农村农业使用技术以及中小学读物等书籍2500多册。
按照党建与扶贫“双推进”的要求,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建设和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了“送党课进村”活动。共召开了7次,加强了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村组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7月15日,所长张云到扶贫挂钩点金平县沙依坡乡新房子村委会开展2019年驻村工作队员谈心谈话活动。2019年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共支出10.22万元,其中:驻村人员生活补助3.6万元,扶贫产业技能培训3.62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万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按照《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民研所干部职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已为80户贫困户购买保险,每户100元,共计8000元。
5.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做好积极服务
2019年12月9日,国家民委通过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这是我州民族宗教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从2018年开始,我所就抽调4名骨干积极参加民族团结示范工作,同时,我们积极推动民族团结示范进机关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二是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的良好环境,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与创建蒙自市精神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蒙自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公共卫生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与学法用法普法有机结合起来,与参加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很多干部职工较大幅度超过了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良好。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议
我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工作效率。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民族研究所的工作职责,为我州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贡献力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主要经验: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立还不够科学。
二是数量指标细化不够。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针对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