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19-8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
(3)研究拟订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制订数据资源采集、存储、登记、开发利用和共享的标准规范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积极推进州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全州信息系统统一平台,数据统一存储和统一管理,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
(5)负责全州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6)负责全州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管理、维护、系统安全防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组织全州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州级行政中心网络和机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外网的统筹规划,运维和优化管理,负责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的统筹协调,完善全州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副处级单位,内设六个科室。分别设有:综合科、数据发展规划科、数据应用科、视频会议科、应用系统运维科、网络管理科。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19年末实有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实有车辆1辆。
3.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州数据发展中心于2019年1月23日在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基础上挂牌成立,按照机构编制设置方案,设置6个科室,进一步梳理明确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二是积极开展调研,统筹推进全州数据发展工作。围绕新业务多形式开展新知识新政策学习,采取学习先进,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对全州大数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认真落实与华为签订的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推动红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四是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州政府网站集群改版、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有力、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高效运转、保障机关网络稳定运转;五是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收支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分析
州数据发展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77.74万元,上年结转58.01万元(基本支出20.74万元,项目支出37.27万元)。
州数据发展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7万元,项目支出337.78万元。年末结转147.70万元(基本支出21.20万元。项目支出126.50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36.8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39万元(办公费0.68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州机关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费180万元,12月31日支出124.57万元,余下55.43万元,其中15.43万元用于支付目前正在实施的OA系统升级和运维项目,余下40万元用于网站三级等保项目。
2.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经费65万元,项目资金于2019年7月拨款到账。目前项目于11月1日报财政公开采购,12月10日流标,12月2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采购,2020年1月15日采购成功,预计项目资金在一季度执行支付。
3.省建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红河州分会场升级改造经费166万元,项目资金已支付。
4.州数据发展中心开办费6万元,已全部使用支付。
5.红河州财政局下达一次性专项经费10万元; 12月31日已支付3.93万元,余6.07万元结转下年支付。
上年结转结余58.01万元已全部使用支付。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财务管理规定》《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资产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州数据发展中心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整体和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还不够科学、合理。
(二)科学统筹不好,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进展不快,支出进度低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优化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将进一步努力完善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工作职责,确实为全州大数据建设发展工作贡献力量。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