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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736-8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精神,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 号)工作部署,我局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本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就州财政局预算安排的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115万元的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率和效果等情况,科学设置绩效自评定性、定量三级指标,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深入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及“六强六优”部署,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抓实“六个大抓”举措,以“大抓招商”为工作抓手,不断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开展对“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片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推进投资促进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力,努力完成2020年投资促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引进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

  (2)每年推介企业户数≥150户;

  (3)引进的签约项目数≥30个。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1)完成引进实际到位资金40亿元;

  (2)完成每年推介企业162户;

  (3)完成的签约项目33个。

  二、项目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等文件要求,一是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在部门预算“一上”时,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申报;二是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三是积极配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受州财政局委托对我局开展的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及时按工作要求和安排向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绩效评价资料;四是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绩效自评指标,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五是及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绩效自评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指导和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明确职责,科学安排部署,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20〕1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6)《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5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10)《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

  (11)《红河州片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暂行)》(红政发〔2018〕42号)

  (12)其他相关文件依据

  2.前期准备:

  (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介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试行)》、《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8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3.组织实施:

  (1)收集、整理片区投资促进工作相关资料;

  (2)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3)报送州财政局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4)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4.分析评价:

  (1)此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是为掌握红河州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按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我局2020年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不含2019年度结转经费)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下达我局2020年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目预算指标115万元,以《红财外发〔2020〕22号》划拨片区投资促进经费115万元。截至2020年11月23日,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功能分类:招商引资(2011308)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州投资促进局本级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批复收入115万元,根据年度片区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和年底工作开展情况及疫情对投资促进工作的影响,按照经费跟着计划走的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预期全年支出107.8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把项目经费管理“四关”,确保经费管理规范有序。把项目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管理,严把项目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

  (2)狠抓法规制度落实,严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经费管理合法、合规、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3)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项目经费的安全。

  (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并以透明求公开,以公开求规范,有力促进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安全、有序。

  (5)规范管理,建立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红河州招商引资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招商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招商引资州对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片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制定完善了《红河州片区招商经费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规范片区财务报销流程,明确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6)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能力。为切实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不断完善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分别制定《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8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全时段纳入绩效管理范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1)目标任务明确。根据年初项目预算编报,明确了片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

  (2)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到位。随同年度投资促进工作的开展,对片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进行规范和量化,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推进有序。

  2.项目实施情况

  (1)制定片区招商工作计划。年初,根据省、州招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立足全州招商资源状况、产业导向,制定片区招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线路图、攻占高地,每季度梳理重点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具体明确到责任领导、科室责任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保障机制,扎实抓好片区招商引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片区招商的考核管理。为进一步抓好片区招商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先后与深圳深联产业转移促进中心、中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招商代理协议,并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完善、制定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片区招商管理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委托招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加强对片区招商工作的管理,做到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奖惩。

  (3)摸清底数梳理目标企业。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在不能外出招商的情况下,积极深入“三区”、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和重点县市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县市、园区实际存量、预期增量等情况,结合省委、省政府稳增长22条政策措施和州委、州政府稳增长12措施,深入园区、企业,积极督促、服务驻州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一年来,先后梳理了“三张牌”目标企业各50家,为领导片区招商提供参考依据。梳理《红河州2020年一、二、三、四季度重点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2020年一、二、三、四季度重点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弥勒(泸西)绿色食品加工园2020年一、二、三、四季度重点招商引资目标企业清单》。聚焦“三张牌”“六大重点产业”,策划包装了150个具有产业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包装投资额739.81亿元,真正为产业招商实现“策划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上报一批、审批一批、落地一批”打好坚实基础。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截至2020年11月23日)

  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批复收入115万元,年底预期支出107.82万元(不含2019年度结转支出)。

  2.项目完成质量(截至2020年10月31日)

  1—10月,通过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引进实际到位资金40亿元,推介企业162户,引进签约项目33个,项目落地率81.22%,项目完成及时率100%,有效促进红河州产业发展升级,有力带动本地劳动就业,推动了红河州经济增长,并对就业率、本地产业发展升级带到持续影响。对全州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促进目标任务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数量指标:

  A.引进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

  2020年1-10月份,引进实际到位资金40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33.33%。

  B.每年推介企业户数≥150户;

  2020年1-10月份,推介企业162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8%。

  C.引进签约项目数≥30个;

  2020年1-10月份,引进签约项目数33个,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0%。

  ②质量指标:

  项目落地率≥80%

  2020年1-10月份,落地率81.22%,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2%。

  ③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90%

  截至2020年9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及时率为100%

  (2)效益指标的实现程度

  ①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红河州产业长级=促进

  2020年1-10月,按照产业引进规划及产业链的构建和先进企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对我州产业发展、升级具可持续影响。

  ②社会效益指标:

  A.带动红河州劳动就业=有效带动

  2020年1-10月,属招商引资引进项有效带动地区就业。

  B.推动红河州经济增长=推动增长

  2020年1-10月,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有效推动了红河州经济增长。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

  A.就业率的可持续影响=持续影响

  2020年1-10月,片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开工及后续生产、发展对本地区的就业率具可持续影响。

  B.本地区产业发展、升级的可持续影响=持续影响

  2020年1-10月,按照产业引进规划及产业链的构建和先进企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对我州产业发展、升级具可持续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程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投资客商对部门工作满意度≥90%

  截至2020年10月31日,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未接到部门工作人员及投资客商作保投诉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大抓招商”工作要求,坚持把产业链招商作为主攻点,引龙头、筑链条、培产业,努力打造“5+6”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产业招商增量扩容、提质增效,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的圆满收官和“十四五”的企稳开局奠定坚实基础。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州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产力水平提高、经济总量增长、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增加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

  1.经济效益

  引进实际到位资金40亿元,推介企业162户,引进签约项目33个,项目落地率81.22%,项目完成及时率100%,有效促进红河州产业发展升级,有力带动本地劳动就业,推动了红河州经济增长。

  2.社会效益

  通过广泛引进企业进行投资,促进地区产业发展,有效推动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带动地区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口,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3.可持续影响

  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后持续增加本地区税收、就业岗位,落地的招商引资企业持续良好经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地区税收持续增加,就业岗位持续增加。

  4.满意度

  截至2020年10月31日,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未接到部门工作人员及投资客商的投诉和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二)评价结论

  在2020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科学设定评价三级指标,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及2020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情况。对照州投资促进局2020年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9.37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2: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发挥绩效评价“助推器”的作用,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结果公开,强化监督,接受合理意见,赢得支持,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做法

  1.开展“请进来”抓招商。结合红河产业发展情况,目前先后有农夫山泉、重庆长安、云南源动、双良集团、中国三峡集团、山东高登赛、西安隆基、昆明襄阳商会、东方电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东方醒狮、深圳万年红、上星电器、正邦集团、金锣集团、上海金润、泛华集团、吉利新能源、北京神福等一大批企业、客商60余批次220人次到红河州投资考察,促成正邦、金锣等一批企业签约落地红河。

  2.主动出击精准抓招商。一是强化“一把手”招商,按照重大项目“一把手”亲自洽谈、重大企业“一把手”亲自招商、关键客商“一把手”亲自会见的要求,梳理、筛选全州在手在谈重特大项目信息,为州主要领导的拍板、定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截至目前,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外出招商、会见客商128次;各县市、三区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1105次。二是围绕重点主导产业出击招商。先后组织了赴广东、山东、浙江、江苏、上海、重庆等专题精准招商活动,精准对接企业40余家,推动与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三是紧盯东部产业转移抓招商。持续加强与昆山、吴江、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的交流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项目协议签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3.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见效。对片区招商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时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及时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机制,拟定推进计划,明确责任、进度要求和具体举措,明确具体领导,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动招商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还需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做相应调整和优化;

  2.预算执行率偏低,客观受今年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投资预期不稳、投资意愿降低,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局原计划开展的人员驻点、招商推介、拜访企业等片区招商工作未能如期进行,导致2020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

  3.“广种薄收”的现象依然存在。招商引资工作是一项极其考验人的工作,招商人员长年累月在外奔波招商,每年上门对接的企业很多,到我州考察接待的客商也很多,但真正能签约落地的项目少,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项目签约、落地难,“广种薄收”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建议

  1.为保障下一年度预算经费下达前投资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资金保障,需要在上年度留有结转结余资金。建议对预算支出进度等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2.结合2020年预算经费下达时间的具体情况,建议对预算支出进度等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3.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是投资促进工作的有机组织部分,投资促进工作完全涵盖片区投资促进工作;片区招商是招商引资工作采取的一种方式和措施,是保障年度整个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的手段和方法;经费使用属同款同项,均围绕年度投资促进目标任务进行保障;绩效指标一致且相融交织,不能区分统计;片区招商的开展方式随时按照不同招商条件和环境不断变化,年初预算确定的开支项目严重制约片区工作的开展。建议在绩效自评时将片区投资促进经费与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视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一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单独分离进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次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的绩效自评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项目绩效三级指标值不包含2020年11-12月份情况。

  附件:1.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xls
附件【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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