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725-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红河州财政局绩效科委托,于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对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红河州新型产业发展,加大培育红河州技术产业的力度,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红河州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订了《共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书》,依托红河州经济与产业的发展优势,以浙江大学的科技成果为基础,汇集双方科技创新资源,将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成集项目研发、科技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培育、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
2.项目立项依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共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教发〔2019〕1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教发〔2019〕84号),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2019年预算下达总金额为4000万元。
根据预算批复绩效目标,2019年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内容为:研究院(成果技术转化平台)的建设;建设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1条,完成数字化彩印钢(铝)板中试线设备的研发、工艺的改进和全线控制系统的完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19年4月,红河州财政局和红河州科学技术局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教发〔2019〕14号)文件在批复项目预算的同时下达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为:继续履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共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推进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升格为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推进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建设,力争2019年年产2万吨数字化彩印钢(铝)板生产线项目试生产。共设置了“建设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完成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主体设备安装、调试”、“研发设备、公辅设备购置、运营经费”、“生产彩色印刷金属板产量”、“生产彩色印刷金属板产值”等12个三级指标。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再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绩效目标符合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建设的发展进程,绩效指标也基本符合《合作协议书》要求,但仍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能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评价组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和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具体如下:
(1)专家工作站认定成立数量2个;
(2)专利申报数量15个;
(3)浙江大学优秀团队进入红河情况≥1个;
(4)提供就业岗位≥50个;
(5)人才吸引政策有效性,制度完善且有效;
(6)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申报数量大于3个,且成功率≥65%。
详见附件1-2绩效再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研究院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浙江大学运营和管理。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研究院的主管部门。
研究院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云南省及红河州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缴纳各种相关税、费、基金。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2020年7月,研究院对2019年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绩效自评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个方面展开,并形成了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得分80分,绩效自评等级“良”。
自评结论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投入科研经费,吸引高端人才参与产、学、研合作。2019年共投入2880万元项目研发经费,吸引80余名人才参与该项目研发建设。该项目的三辊套印工艺和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设完成1条数字化彩印金属中试生产线。第一期项目完成后具备年产10万吨彩印钢(铝)板的能力,年产值可达10亿元;建设数字化彩印金属研发中心,促进彩印金属产业技术升级换代。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20〕10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 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再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审阅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再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对比分析法
针对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依据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范围,实际批复的实施内容,采用对比分析法核查分析,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实地调查法
评价组与红河州科技局、研究院联系,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到达项目点后,了解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成效。收集资料进行信息整理,收集的资料包括资金下达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档案、自评报告等,最后根据了解的情况、取得的资料进行绩效再评价。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再评价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9个三级指标。
2.绩效再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本次绩效再评价的一级指标及权重分别为决策15%、过程20%、产出35%、效益30%。
3.指标解释
绩效再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益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再评价。
(1)“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
(2)“过程”主要围绕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3)“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三个方面考核是否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产出要求,产出数量设置了“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生产车间及循环水池建造完成情况”、“生产线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完成率”、“专家工作站认定成立数量”、“专利申报数量”等个性指标;产出质量设置了“质量达标情况”、“生产线环保标准”等个性指标。
(4)“效益”指标综合反映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的实现程度。经济效益设置了“生产彩色印刷金属板产量”指标;社会效益设置了“浙江大学科技成果在红河州转移及产业化情况”、“浙江大学优秀团队进入红河情况”、“提供就业岗位”等个性指标;可持续影响设置了“人才吸引政策有效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等个性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4.绩效再评价标准
本项目绩效再评价为百分制,评价小组根据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四)绩效再评价抽样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涉及县(市),在实地评价中对资金和项目进行全覆盖评价。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81.94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7 | 85% |
产出 | 35 | 27.94 | 79.83% |
效益 | 30 | 22 | 73.33% |
合计 | 100 | 81.94 | 81.94% |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推进云南省及红河州新型产业发展、培育红河州技术产业、促进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的平台建设、完善有推动作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6个产出和效益指标中,“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生产车间及循环水池建造完成情况”、“专家工作站认定成立数量”、“提供就业岗位”等9个绩效指标已完成,“质量达标情况”、“完成及时性”、“生产彩色印刷金属板产量”等7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情况详见下表2:
表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81.94分,评价等级为“良”,绩效自评得分80分、自评等级“良”。
虽然评分与评分等级差异较小,但绩效自评的绩效评价指标不够细化、量化,自评报告格式及内容与红财预〔2015〕97号文要求不相符,没有对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多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未反映项目存在的问题。绩效再评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和量化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客观的、全面反映出项目的实际产出和项目实施效益,并根据实地评价发现问题和评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建议。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绩效再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为100%,反映出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比较合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但仍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能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程序规范,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工作密切相关,绩效指标也基本符合《合作协议书》要求,但仍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能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2.资金落实方面
项目的资金全部及时到位,红河州科技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批进行资金申请,资金均及时下达。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再评价得分17分,得分率为85%。研究院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方式,但在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方面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项目采用企业模式建设、管理和运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管理方面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财务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但仍存在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情况。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绩效再评价得分27.94分,得分率为79.83%。反映出研究院在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建设上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但在工程建设完成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方面
产出数量包含资金使用率、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等指标。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数字化金属彩印生产线1条,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及循环水池建造均按合同预期完成。专家工作站认定成立2个(谭建荣院士团队红河创新极地、傅建中工作站),申报专利数量大于15个。产出数量指标均已完成。
2.产出质量方面
产出质量包含质量达标情况、生产线环保标准两个指标。经实地评价,数字化金属彩印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已完工,且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但尚未验收。
3.产出时效方面
产出时效为完成及时性指标。研究院未按计划完成生产线设备安装和调试。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满意度四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再评价得分22分,得分率为73.33%。反映出项目整体建设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存在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效益不明显、优秀科研团队引进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方面
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数字化金属彩印生产线虽已建成,且生产线年产10万吨的设计产能能够达到,但是生产线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投产,经济效益未能得到有效体现。
2.社会效益方面
项目实施后,为社会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但在科技成果转移及产业化情况方面,生产线项目还未形成产业化;智能制造研发中心中柔性生产线等虽与红河学院签署协议,但尚未实施,效益不明显;健康医疗器械研发中心产品试点效益不佳。在浙江大学优秀团队进入红河工作的情况方面,除成立专家工作站外,未见其他浙江大学优秀团队入驻红河开展科研工作。
3.可持续影响方面
通过项目实施,在依托各级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的人才吸引机制,只是人才吸引效果不明显。科研项目申报数量为3个,获得奖励资金项目2个,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为66%。
4.满意度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对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和研究院员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69份,收回有效问卷69份。调查问卷结果分别为: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员工15份,满意问卷15份;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员工54份,满意问卷52份,综合满意度为97.78%。有部分人认为该项目有潜力、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但存在产品推广力度不足,产品下游产业严重缺乏等问题。
六、建议
(一)建立健全研究院内部控制机制,落实共建方的权利与义务
建议红河州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在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健全研究院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的管理、管控,切实履行共建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切实开展研究工作,落实研究院设立目的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应切实开展研究工作,落实“将研究院建成集项目研发、科技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培育、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为一体的创业创新平台”的项目立项目的,真正发挥研究院的作用,有效地促进红河州产业升级转型、培育红河州技术产业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无。
(二)往年再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无。
(三)其他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