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720-1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代表政府对全州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水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水上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为州交通运输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州地方海事局与州航务管理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管理体制,以管理岗位为主承担社会服务职责。
红河州编委核定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事业人员编制6名,现有在职人员6人。单位配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核定海事执勤执法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度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地位。结合全州水运领域实际及发展前景,部门绩效目标重点设立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换发、补办、转籍。
2、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发、年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小船)检验证书核发、换发、补办、转籍。
4、红河州辖区内通航航道、界河航道管养。
5、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
7、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3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预算调整后收入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5万元、项目支出10.34万元。
2.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5万元、项目支出10.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5万元,本年支出10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5万元、项目支出10.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全面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0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1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6】1055号)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分别制订《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关于制订< 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航【2015】33号)、《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关于制订< 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航【2016】3号)。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有效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利用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提高工作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2020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改善水路运输条件,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绿色出行需求。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次部门整体评价,按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了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社会评价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次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自评工作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绩效计划,第二阶段是绩效实施,第三阶段是绩效考评,第四阶段是绩效分析。
1、绩效计划。2020年度单位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在年初制订绩效计划,绩效目标包含安全生产、港口和船舶防污染、航道养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目标。
2、绩效实施。按照年初制订的绩效计划,单位逐步开展实施,安全生产方面主要以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为开展安全督查检查重点,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等活动为抓手,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港口和船舶防污染方面采取配置垃圾桶及封闭船用卫生间等方式防止港口和船舶对水资源污染;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方面我州任务涉及7个县市,共完成实施渡船标准化更新改造提升17艘、实施渡口安全工程提升改造7道、配置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5套、配置监管船艇配置5艘、配置救生衣1500件,圆满完成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任务;船舶检验船员发证方面加强船舶年度检验及船员证审验工作,共开展船舶年度检验20艘、完成船舶年度检验发证101份,船员证审验发证123份;航道养护方面主要是做好航道(渡口)维护工作,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督促各县市将航道、渡口日常巡查工作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将打捞库区漂流物作为航道养护重点。
3、绩效考评。根据红财绩发[202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单位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逐一对照考评。
4、绩效分析。单位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按照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及评价过程,单位逐一对照进行了自评,自评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自评表附后)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单位严格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绩效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完成水上交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67艘运营船舶年度检验发证、完成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及上级安排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中心工作,成效需要长时间的累积才能显著。
2.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所产生的超出基本支出保障范围的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法保障。
3.全州航运基础设施落后;库区运营船舶目前均为汽油柴油船舶,船舶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难度大、资金缺口大。
(二)措施及建议
1.措施:一是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二是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始终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认真做好航运污染防治工作。
2.建议:将水上安全监管费用纳入预算,增加项目资金的拨付及适当增加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按照要求改进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工作职责,确实为水运工作贡献力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非治违、水污染治理等水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和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确保全州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