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zzjggzwyh/2024-00001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24号)文件第20条“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各级机关工委的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州委书记姚国华的重要批示,参照我单位历年重要工作总结,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科级干部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组织州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迎新年长跑活动、组织州直机关各单位开展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等学习、培训、活动,按财政部门预算要求,我单位于年初预算项目1个,项目资金为24万元,用以保障我单位相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这些学习、培训、活动等工作,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加强落实,进一步把脱贫攻坚帮扶重点转向帮扶措施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和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上。深入开展百日总攻、挂牌督战等活动,抓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认真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提高群众认可度、获得感,切实压实攻坚责任。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政治过硬、党建过硬、业绩过硬、人民满意的标准带头践行“三个表率”。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构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创建、考核、评选、奖励、惩处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机关党支部实现全面达标。建立选树示范党支部,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扩面提质。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基层党建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设立、年中绩效目标监管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规范有序对我单位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州直机关工委成立了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监督和领导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项目实施方案》等绩效管理办法。项目绩效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部、宣传部、州直机关工会及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具体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在州直机关工委项目实施的使用效益和州直机关工委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强化预算项目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我单位进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州直机关工委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我单位涉及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文件精神。州直机关工委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对州直机关工委预算项目制定绩效指标体系如下: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
A.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对象=99户
实际完成99户。
B.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次数=12次
实际完成12次。
②质量指标
A.验收通过率≧100%
实际完成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
A.宣传内容知晓率≧90%
实际完成知晓率93%。
B.提升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融合有效提升
实际完成有效提升。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程度
①满意度指标
A.各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满意度96%。
以上各项指标按完成指标数的完成比例、抽样结果根据各项指标分值和州财政规范评定标准(详见《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计分。
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经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对本年度各项绩效指标评定标准认真对照自评,本单位项目支出自评99.5分,详见《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等级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州直机关工委项目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州直机关工委已由年初成立州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自评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在州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州直机关工委各部室实施。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范围涵盖州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办公室应对重点政策以及巡视、审计、有关监督检查、重点绩效评价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环节予以重点监控,并持续推进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
3.分析评价。
州直机关工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已对应完成,但此次预算目标的设立中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部门重点工作;部分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部分绩效指标类型不够准确,且绩效指标与项目无关联性的问题。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帮助对我单位项目预算目标进行优化,让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工作得以更好地推进。综上所述我单位在部门预算绩效工作中将本着年初目标设立切实、严谨,年中监管及时、到位,年末自评和总结全面、规范的原则有序进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直机关工委预算项目绩效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已对应完成,在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工作中将本着年初目标设立切实、严谨,年中监管及时、到位,年末自评和总结全面、规范的原则有序进行。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已按期完成年初设立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强化项目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实时监控项目资金不偏离预算绩效目标支出,让项目资金使用部室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各部室针对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加快本年度支出进度较慢的预算资金使用,确保了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要求对本单位项目进行了年初预算、年中监管、年末评价总结。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已按期完成年初设立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均匀得到了州直机关干部职工的好评。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以党建为基础,大力提升各州直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间接提升了社会精神文明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州直机关工委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按期完成州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预算工作任务,提高预算工作质量制定各项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州直机关工委因受疫情影响,原计划开展的几项工作均被取消,例如年初计划召开的2个工作会议取消,2年一次的州属单位职工运动会等工作取消,所以造成我单位年中出现项目经费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经过我单位部门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单位项目预算工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自评,并根据实际存在问题对相应的工作进行重新规划部署,在2020年10月有效的加快了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七、有关建议
为使州直机关工委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单位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指标应当加大资金使其得到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指标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指标减少资金或者取消指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