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633-7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以下简称“州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州委、州政府联系全州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1、部门职能职责
(1)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
(2)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组织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对全州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
(3)搞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增强企业竞争力。
(4)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全州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会对劳模管理的职责, 做好对州以上劳模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组织做好全州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休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县市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的管理。
(7)做好全州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总工会设有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部等7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3名。设主席1名(由州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州总工会机关负责管理州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州职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拓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组织好“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
(2)抓实职工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围绕工会工作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完成2020年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任务。
(4)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巩固、深化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完善内部事务和社会事务公开制度。
(5)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加大对职工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及功能的拓展,推进职工驿站和劳动者港湾星级评比工作。
(6)推动精准帮扶工作,做好在档困难职工及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劳模“助力脱贫攻坚”服务活动。
(7)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机制,召开示范点创建现场推进会。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预发〔2019〕1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追加2019年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预发〔2019〕88号),州总工会2019年预算支出批复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其中,项目支出3,240,000.00元,包括送温暖经费(本级)300,000.00元、送温暖经费(补助下级)1,400,000.00元、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本级)300,000.00元、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补助下级)700,000.00元、工会专项经费140,000.00元、劳模工作经费400,000.0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1)总体目标
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宣传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引领;深化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发挥劳模效应,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工青妇“四季品牌活动”,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化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升职工素质,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全面推进;抓实职工就业培训,完善劳模服务机制,整体推进县市职工驿站达标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医疗互助,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宣讲活动,抓好“五一”系列活动;工会民主协商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深入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持续深化工会改革,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深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2)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州总工会从送温暖经费、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工会专项经费、劳模工作经费4个方面编制2019年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申报时设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1。
2.绩效再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的分析,年度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职责,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目标未细化等情况。
结合上述问题及部门职能职责,评价组基于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和指标,采用原有部分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进行优化,以便能够建立完整、客观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优化如下:一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完善绩效目标;二是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与绩效目标匹配。优化后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四)组织管理情况
州总工会预算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执行、标准统一、归口统筹”的层级管理形式,具体划分为预算决策机构、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及预算实施机构三个层级。
1.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是州总工会预算决策机构。
2.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是州总工会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州总工会预算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并报经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审批;负责州总工会预算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年度预算编报工作,明确预算编报的政策依据、标准和具体要求;负责对经批复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分解、细化;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3.各业务部室是预算的实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职能职责及工作安排,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业务部室预算初稿及项目报告;提供与单位编制预算相关的人员情况、资产存量、采购计划、履约合同、政策依据、预算测算、实施计划等基础数据及有关信息;对预算项目全过程负责。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1.前期准备
确认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根据相关佐证材料及核实情况对照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打分,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2.组织实施
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州总工会将财政批复的6个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管,项目资金的每笔开支都严格按照支出范围进行列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2019〕3号)和《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州级部门试行)》的要求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州总工会提供的《红河州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为92.87分,评价等级为“优”。综合结论如下:
2019年度州总工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按时报送材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及工作情况,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已于当年实施完毕,预算安排控制较好,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项目支出无结余,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省总和州委、州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红室字〔2019〕53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预发〔2019〕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追加2019年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预发〔2019〕8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云财行发〔2020〕17号);
8.《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再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实地考察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法。审阅州总工会提供的“三定方案”、预算申报、预算执行、部门履职目标的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对州总工会职能职责、管理范围、重点任务工作和部门组织管理情况等基础情况进一步了解,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为报告的撰写奠定基础。
2.实地考察法。实地考察抽取的州总工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对其预算配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选取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支出明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3.比较分析法。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州总工会的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15%、20%、35%、30%;并将其分解为1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制度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同时将13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29个三级指标。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抽样
1.基本支出抽样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对州总工会基本支出开展全评价,抽查比例为100%。
2.项目抽样
本次采取实地评价抽样的方式实施绩效再评价,综合考虑部门职能职责、重点项目、项目类型全覆盖和项目实施单位全覆盖等因素,州总工会2019年共计7个项目,其中,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项目资金2,100,000.00元,涉及13个县市,对项目实行全覆盖抽样,占比100%。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绩效再评价得分90.7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州总工会整体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运转及推动各项职能工作,2019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达成了大部分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州总工会基本完成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时效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指标,数量指标、成本指标部分完成。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90.79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自评得分为92.87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绩效自评与在评价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州总工会汇总各项目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绩效再评价通过收集与部门整体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绩效自评时按照项目的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绩效再评价通过梳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会计凭证、项目结算资料等材料,细分州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精准评价州级财政资金绩效。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4.5分,得分率9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州总工会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基本符合要求、绩效指标基本明确,但存在未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的情况。
2. 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及“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州总工会机构人员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度州总工会在职人员核定编制29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79.31%;“三公经费”控制效果明显,实际支出数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上年度支出数大幅减少。
(2)预算编制情况
州总工会2019年预算编制金额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支出内容与部门年度目标一致,预算编制全面、范围完整。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州总工会严控一般性支出,力保重点支出,重点项目支出编制合理,共计安排预算3,240,000.00元,6个重点项目实际支出为3,240,000.00元,重点支出安排率达100.00%,良好的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部门履职效益明显。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6.29分,得分率81.4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州总工会2019年年终实际支付8,084,100.00元,既定支付8,115,000.00元,预算执行率99.62%,未完成年终进度及季度进度。
(2)结转结余情况
州总工会2019年结转结余总额208,000.0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结转结余,支出预算数8,115,000.00元,结转结余率2.56%,结转结余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用经费控制情况
州总工会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收入为634,600.00元,支出为595,819.61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3.89%;“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为26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27,416.61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54%。
2.制度管理情况
(1)绩效工作推进情况
州总工会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相关规定,有效推进绩效工作,确保做到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绩效考核及绩效结果运用。
(2)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经现场核实,州总工会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各项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但项目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3.预算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合规性
州总工会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绩效自评
州总工会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开展自评工作。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按规定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在州本级统一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州总工会预算批复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于2019年3月25日进行了预算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且内容符合要求;在2020年7月24日按规定内容及格式进行了部门决算。
(4)基础信息完善性
州总工会基础数据信息、会计信息、预决算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保证预算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4.资产管理
州总工会资产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部门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85.71%,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
州总工会未完成部分数量指标,例如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补助下级)计划慰问1400人,实际慰问668人;金秋助学活动计划帮扶200人,实际帮扶91人。
2.时效指标
州总工会完成了部门履职时效目标,及时完成等专项慰问、职业介绍、职工培训、元旦春节送温暖、一线环卫工人慰问等部门各项工作。
3.质量指标
州总工会部门履职质量目标准确,专项慰问、职业介绍、职工培训、元旦春节送温暖、一线环卫工人慰问等对象认定差错率均为0%。
4.成本指标
州总工会未完成部分成本指标,例如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补助下级)计划人均成本500元/人,实际人均成本1047元/人;金秋助学活动计划人均成本1000元/人,实际人均成本1698元/人。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
州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困难职工生活条件,落实党和政府民生政策,提升工会服务能力;认真做好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工作,代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一线职工队伍稳定,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
2.可持续性影响
州总工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引领示范作用,让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关怀劳模身心健康,提高劳模素质和思想境界,提升劳模工作创新能力。
3.满意度
本次共计发放问卷302份,回收有效问卷302份,综合满意度为97.06%,内部员工和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其中,部门工作人员发放问卷24份,回收有效问卷24份,满意度为96.15%;服务对象发放问卷278份,回收有效问卷278份,满意度为93.29%。调查问卷结果如下: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牢固树立法规、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标准、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2.领导重视,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项目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管理,大力推进财务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使用,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务制度的落实和财政资金的安全。
3.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
4.规范财务管理。结合州总工作实际,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州总工会制定了红河州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机关培训费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七、存在问题
(一)部门未制定中长期规划
州总工会未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根据《红河州总工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规定,因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涉及州总工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设立绩效目标时应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
经现场核实,州总工会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各项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但存在暂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
(三)部分项目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完成与绩效目标存在差异
1.部分数量指标未完成,例如: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补助下级)计划慰问1400人,实际慰问668人;金秋助学活动计划帮扶200人,实际帮扶91人。
2. 部分成本指标未完成,例如:例如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补助下级)计划人均成本500元/人,实际人均成本1047元/人;金秋助学活动计划人均成本1000元/人,实际人均成本1698元/人。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费用报销附件不充分、资金结算不合理现象
1.部分凭证费用报销缺少业务结算单。例如:2019年12月26#凭证,支付贷免扶补宣传资料制作费10,000.00元,报销附件仅有发票,缺少业务结算单。
2.个别资金结算超方案标准。例如:绿春县总工会购买物资慰问帮扶非在档困难职工,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应慰问72人,按200元/人标准,应使用红河州停厂半停厂困难职工帮扶经费14,400.00元。实际慰问72人,使用经费14,500.00元,根据购买物资发票列示,其中,71套物资价款为200元/套,1套物资价款为300元/套,资金结算不合理。
八、建议
(一)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
州总工会应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根据《红河州总工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要求,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编制部门中长期规划,设立绩效目标时应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二)健全部门管理制度
1.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州总工会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针对项目范畴和项目特点所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团队应按照制度开展工作,达到"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获取正确的结果"。
(三)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根据绩效目标实时跟进绩效完成情况,严格控制成本开支。
(四)规范财务管理
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红河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4〕107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关于转发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红财发〔2019〕111号)、《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红办发〔2016〕5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州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外差旅住宿费和省内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106号)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加强财务核算及报销流程的规范性。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无。
(二)往年再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无。
(三)其他
无。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4.抽查项目进展情况表
5.发现问题汇总表
6.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7.绩效再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汇总表
8.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续)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附件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xlsx】
附件【附件5:发现问题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7:绩效再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6: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xlsx】
附件【附件8: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4:抽查项目进展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