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615-4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要求,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消防部队由“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国家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组织结构和管理指挥体系总体保持现行模式”“省级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以应急管理部为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体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收入为96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指标下达数为960万元。2020年,本单位收入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无结转结余。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州级部门)》要求,我们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专家评议法、比较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实施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职责履行、职责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支队成立了以支队副支队长朱涛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编制资料清单、项目信息调查表、调查问卷;收集资料、汇总数据,制定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并同专家讨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支队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2019—2021年中期财政项目支出规划》、《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红河州消防救援队2020年工作要点等资料分析:
支队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二)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未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三)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进行管理,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及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支队执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下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会计基础规范》(武消〔2006〕487号)中对会计人员、审核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界定和分工。支队执行《武警云南省消防总队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支队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还严格遵守总队下发的后勤工作“八项铁规”、后勤财经管理“十个严禁”、《全省消防部队后勤财务管理风险自评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全省消防部队资金定期对账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转制期间经费资产管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经费资产审批程序,切实堵塞后勤管理漏洞;为避免在公务接待中标准把握不准、制度执行模糊的情况,出台了《支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划定8个严禁接待“红线”,规范3个环节明晰审批程序,确定5个标准严控弹性空间。制定出台《支队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引入事前事中审计、招验分离等9项机制,省消防总队连续3年开展“后勤工作大清查”活动,支队也成立了大清查检查组对支队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查缺补漏,在内部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四)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支队在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挪用等情况。
(五)取得成绩
2020年是红河消防救援队伍重整行装再出发、转型升级启新篇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支队紧紧围绕“平稳衔接、固强补弱、跨越发展”主线,团结带领全州消防救援队伍自觉投身改革大局、主动应对风险挑战、稳步推进转型发展,坚决扛起“全灾种、大应急”新使命,成功处置了金平“6·24”泥石流灾害险情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忠实践行了“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积极应对“防风险、保平安”新挑战,11类高风险场所专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督查整改火灾隐患1.76万处。创新推进中越边境消防管理,承办全省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公安刑侦合成拉动演练”,全州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商洽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有效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全面重塑“主力军、国家队”新形象,在总队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荣获全省第二名,被总队表彰为“好班子”和“2020年度工作先进支队”,后勤工作被评为“业务先进支队”,在全省后勤保障大比武中名列第一;与此同时,涌现出了“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红河蒙自中队和“全国优秀团干部”许建旗、全国消防救援队伍优秀共产党员周江鹏、“巾帼建功标兵”王倬、第四届“云岭十佳消防卫士”阮鹏飞为代表的一批有影响的先进个人。全州消防救援队伍稳稳当当、干干净净、顺顺利利踏上了转型升级的新征程。州委、州政府等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改制转隶以来的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的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方面等进行了绩效自评,支队预算经费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虽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也达到了对应;但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未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下一步,支队在绩效目标的设立上,将明确项目立项依据、保障制度、实施计划、支出计划,以及项目的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队将实时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绩效目标最终实现,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要性的认识
支队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理、促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
支队将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