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614-8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共开展31个项目,财政拨款206,08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县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3县市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施主体:13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278.90万元,均由财政转移支付到各市县。
2.项目名称: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3县市开展公路水毁抢险保通工作;实施主体:13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55.10万元,均由财政转移支付到各市县。
3.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局工作专项补助,主要用于综合交通工作开展相关支出。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385.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4.项目名称: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公路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开支。实施主体: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财政拨款3.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5.项目名称: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42.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6.项目名称: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主要用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5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7.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费,主要用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5.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8.项目名称:州交通运输局抚恤丧葬补助,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州交通运输局死亡在职和退休人员抚恤丧葬补助;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55.51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9.项目名称: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绿春至金水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绿春至金水河高速公路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4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0.项目名称:弥勒至建水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弥勒至建水高速公路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0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79%。
11.项目名称: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主要用于开展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86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2.项目名称: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3.项目名称:弥勒至蒙自铁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开展弥勒至蒙自铁路建设中征地拆迁支出;实施主体:蒙自市交通运输局、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弥勒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80,0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4.项目名称:弥蒙高铁蒙自站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弥蒙高铁蒙自站场建设工作;实施主体:蒙自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6,3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5.项目名称:弥蒙铁路前期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弥蒙铁路前期工作开支;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1.4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6.项目名称:开行旅客列车补贴,主要用于支付开行旅客列车补贴;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3,3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7.项目名称:红河蒙自机场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红河蒙自机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政拨款10,0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8.项目名称:元阳民用机场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元阳民用机场立项的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3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9.项目名称:滇南中心城市联通工程前期费,主要用于滇南中心城市联通工程前期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500.00万元,前期经费根据项目工作进度进行开支,支出进度达到25%。
20.项目名称: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政拨款100,00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1.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财政拨款15.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2.项目名称: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项目,主要用于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开展州管高等级公路监管、病害排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财政拨款13.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3.项目名称:州高管局抚恤丧葬补助,主要用于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在职人员死亡抚恤丧葬补助;实施主体: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财政拨款8.6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4.项目名称:州路政执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州路政管理支队开展路政执法日常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路政管理支队,财政拨款12.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5.项目名称:州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农村公路质量检测、监督等日常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财政拨款1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6.项目名称:水运航道勘察定级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州航务管理处开展航道巡查、水污染督查等日常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航务管理处,财政拨款9.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7.项目名称: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13.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8.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1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29.项目名称:打非治违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1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30.项目名称: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18.56万元,由于年底拨入,无法形成支出,支出进度为0。
31.项目名称:州运管局抚恤丧葬补助,主要用于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支付退休人员抚恤丧葬补助,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6.17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0年开展的31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0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管部门绩效工作监督和指导职能,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下属所有事业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独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绩效自评依据
我部门根据《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9〕278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6〕1055号)等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部门项目支出自评,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挡: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其中,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等。
5.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6.2020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用全范围、全覆盖的原则,对全部项目支出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部门收到《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后,及时转发各下属单位,重申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分工,明晰职责,统一认识,协调安排各单位绩效自评,为开展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在我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绩效自评开展的要求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绩效自评的内容,应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时高效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2020年3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31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4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部门规范了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和绩效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全过程,健全和完善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了绩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为规范和加强红河州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即“高速公路PPP项目”)绩效管理,提升项目管理运行水平,我局结合项目实施实际,于2020年3月6日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20〕30号)出台PPP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为正在开展的PPP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我局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通过《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红河州财政局印发< 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20〕90号)于2020年5月27日正式制定该办法。该办法通过进一步创新、 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各级财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促进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及时有效落实到位,力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相关业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2020年我局积极组织我部门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包含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与指标等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个别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接近年底到账,难以形成支出。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