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540-8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20年送温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9〕32号)文件要求和部署,在坚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会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云南省总工会下发了《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云工办通〔2019〕67号)。根据省总工会通知要求,2020年1月,红河州总工会印发《关于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的通知》(红工发电〔2020〕11号)。
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关心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的一项具体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好疗养对象关,把党委、政府和工会对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让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工会给予的温暖。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批复送温暖经费(补助下级)项目28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送温暖”活动资金的通知》(红财行指〔2020〕123号),下达预算资金28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1.2020年送温暖活动
(1)活动服务对象
①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
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的职工
③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必须是目前仍在脱贫攻坚岗位工作的一线干部职工。机关职工疗休养人数(含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不得超过一线职工疗休养总人数的40%。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安排疗休养人数不得超过一线职工疗休养总人数的10%。
④防疫抗病一线职工。
(2)主要开展内容
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的宣讲。把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到企业基层、工地开展宣讲。
2020年送温暖项目(州本级)由州总工会劳动经济部门负责实施,职工疗养活动分两批次开展,每批安排在个旧市工人疗养院疗养7天。第一批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25日,第二批时间为10月26日—11月1日。疗养期间的组织由各县市在疗养人员中指定一名领队(占疗养名额),负责做好疗休养相关工作。疗休养人员资格审核由县市总工会和具体参疗单位负责(单位进行公示)。
疗养期间由个旧工人疗养院针对特殊疗养对象,制定疗养方案,本着突出“以疗为主,疗休结合”的原则,把原有单一的疗养休闲方式,改变为以水疗、理疗(矿泉中药浴)、体疗、药疗(中药养生)、食疗(中医食疗)、健康心理治疗为一体(六疗)的有益健康的疗养康复活动。以休息疗养为主,期间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适当的文体活动。
(四)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为:通过组织人均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不少于280名职工在年度计划时间内完成疗养;确保参加疗休养人员为援鄂一线医务人员或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预算申报时共设置4个产出指标(其中: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2个效益指标和1个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置情况见下表: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主要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组织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技术指导;州总工会劳动经济部根据州总工会工作安排执行相关项目,并指导各县市总工会,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送温暖职工疗养活动的宣传、资格审查、人员组织等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送温暖”经费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总工会印发了《红河州总工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18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价掌握项目支出情况,从项目决策、项目投入、项目产出及项目绩效等方面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紧扣资金效能的主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想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绩效自评范围:2020年州级财政补助的2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十年的职工、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必须是目前仍在脱贫攻坚岗位工作的一线干部职工)、防疫抗病一线职工,人均标准不高于1000元,在个旧市工人疗养院为期7天的职工疗养活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3)《红河州总工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财产业〔2016〕18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6)《红河州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总工会2020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的通知》;
(7)《红河州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8)《红河州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及其他帮扶工作的通知》;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2020年送温暖经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的全过程绩效评价,设置为一级指标,反映项目评价的通用要素。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5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解出9个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资金投入指标10%,产值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详见下表: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实地考察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法。审阅“三定方案”、预算申报、预算执行、梳理部门履职目标的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对部门职能职责、管理范围、重点任务工作和部门组织管理情况等基础情况进一步了解,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为报告的撰写奠定基础。
(2)实地考察法。实地考察抽取部门本级对预算配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选取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支出明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3)比较分析法。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评价抽样
2020年度送温暖经费项目由本级部门牵头实施,不采用抽样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认2020年度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实,发放、汇总调查问卷,根据相关佐证材料及核实情况对照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打分,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送温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得分98.37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州总工会2020年度送温暖经费项目按计划完成了绩效目标。详见指标完成情况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此项目为3年连续实施项目,此次自评此项指标不作为重点评价。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开展,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
此项目为多年连续实施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已经完备、规范。自评过程中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审核程序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档案管理规范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梳理。
工会送温暖资金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工发〔2018〕39号)执行,经实地评价,州总工会及各县(市)总工会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项目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2.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权重10%,设置分值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预算资金28万元,由于疫情原因,项目最终实施使用资金28万元,资金投入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权重50%,设置分值50分,得分率100%。投入到位的预算资金28万,已全部使用。相应的补助人数按规定人均标准,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完成疗休养。此项综合得分5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权重30%,分值30分,得分率100%。从参加疗养一线职工工作积极性、乐观性提高、政策知晓率、使一线职工认识到职业病预防治的重要性3个方面对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0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权重10%,设置分值10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慰问对象满意度。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项目台账资料管理。州总工会对各县(市)总工会不同慰问类型项目台账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分资金来源项建立实名制凭证及相关业务台账,发放清单的建立一式一份,严禁造多册。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慰问工作完成后,要求将中央、省总送温暖资金、州级财政资金、州总资金等不同资金类型的发放清单原件报州职工服务中心,由州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抽查。
通过加强台账资料管理及监督检查,在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的同时,对各县(市)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未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应结合项目长期规划,分阶段、分年度编制,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式、方法,资源筹备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实现的时间节点,项目主要负责主体及相应责任。年度实施方案应根据细化目标,细化相应的项目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应有机的与项目目标相结合,最终用于衡量项目目标实现参考标准。
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具体负责的责任科室尚未切实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的观念,普遍认为涉及预算资金的事项均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是推进财务与业务相结合,并展开积极互动才能进行预算绩效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七、有关建议
项目实施科室在熟悉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向上结合单位中长期规划搭建单个项目的中长期目标,向下逐步分解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在此基础上筹划目标实现所需资源安排,控制时间节点,与财务预算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了解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情况,做出合理、科学规划,保障项目目标能实现,体现预算资金的支出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0年度送温暖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红河州总工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