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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45-3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红河州党校事业的发展,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该实施意见明确了红河州党校工作的主要任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提升教学科研资政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等内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第二十四条“党校办学所需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办学经费投入要与地方党员干部人数、办学规模、脱产培训学时要求相适应,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确保党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规定,为加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软硬件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建设若干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和多媒体培训教室为切入点,切实改善州委党校软硬件办学条件,为担当起新时期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历史重任提供必要的办学手段,以及为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术研讨和学习交流,努力提升科研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州级党校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根据红财行指(2020)61号下达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58万元、红财行指(2020)136号下达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23万元。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2020年完成各类科研成果近80项。其中:组织我校教师申报课题50项,获省、州各级课题立项共32项,参与课题研究160余人次;组织评审立项结项县市党校课题10项;干部教师论文成果31篇,公开发表文章13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刊登“学习强国”评论文章1篇);内刊13篇;未发表文章6篇;在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征文活动中获奖8人(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云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1篇;出版《探索与实践》2019年度课题成果集300册;《红河探索》共4期2000册,采用文章72篇。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为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部门委托深圳人大培训中心在深圳举办“2020年度红河州党校系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选派包括县市党校系统61名教师参加培训班举办的专题课程,选派40人次教师到知名高校和研究院集中委托培训。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全州党校系统教师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教学技艺精湛的党校师资队伍,极大地改善州委党校的教学条件,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科研咨询项目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我州哲学社会科学。该项目建设方案合理、规模适当、实施进度安排、项目组织与管理、投资估算方案可行。项目若能批准,我们将把州、县市两级政府的社科课题作为全州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的主攻领域,尤其是州委党校将把州委、州政府根据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围绕省委对红河州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思路,结合我州发展实际制定的“13611”工作思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六稳”,以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开放、大抓电商、大抓招商“六个大抓”为战略部署,聚焦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问题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点研究和重点突破的课题,充分体现党校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即“四服务”方针的要求;大力提升红河州党校系统对全州社会以至全省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阶段性目标:一是确保我州党校系统课题每年度的立项、结项完成,并且严格审核,发挥科研作用,确保成果水平;积极鼓励教师申报省、州部门课题,做有质量的科研,提升我校教师科研水平。每年完成课题大于或等于34个。二是建立平台完善咨政体系,将每年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咨政报告,承担好党校智库的责任。年度课题成果、咨政报告文集等每年完成课题成果出书1本,咨政报告文集出书1本,学校内部资料《红河探索》项目每年内印发《红河探索》4期(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每年共6本书。三是办好年度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加强全州党校系统的交流发展,提升全州党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四是鼓励教师搞研究做学问,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师资队伍是党校办学的核心力量,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党校的立足之本,是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担当起新时期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历史重任提供必要的办学手段。

  阶段性目标:根据培训计划通过师资队伍建设和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提高全州党校干部教师及职工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州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干部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可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本部门的职责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15号),州委党校设立了干部培训科,负责制定学校主体班次干部教育培训轮训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教学和学员情况及时反馈;负责对教师及教学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县市委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轮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设立了科研管理科,负责全校科研及校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州党校系统的科研工作,开展年度科研课题的拟定、申报、立项、实施、结题、评奖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理论研讨活动,做好科研项目成果统计、科研档案整理;做好校刊的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

  2.预算绩效管理

  本部门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本部门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价。2020年7月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3.管理制度

  我部门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审批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红河州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等制度,着力抓好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为学校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

  绩效自评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2.绩效自评的对象

  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自评的范围

  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自评,并形成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是可以达到的。

  (3)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明确。

  2.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附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与管护的日常工作。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价。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

  5.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确保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成。

  年终办公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相关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我部门2020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年终形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从部门项目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主要经验及做法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2.组织实施。

  本部门依据“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秉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开展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投入绩效为20分,过程绩效为20分,产出绩效为29分,效果绩效为30分,总绩效为9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投入绩效为20分,过程绩效为20分,产出绩效为29分,效果绩效为30分,总绩效为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本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度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课题、论文等科研成果质量有了很大提升,课题研究、科研咨政、平台搭建、第三方专家评审等顺利开展。《红河探索》4期、科研成果集2019年《探索与实践》、咨政报告均按时印刷交流邮寄,并完成对一本学术专著的出版资助,科研管理的制度化合规范化水平仅一步完善。

  2020年度干部培训科按照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度红河州党校系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项目,并制定了项目计划书,包括具体的实施内容、目标要求、资金预算及项目考核指标等。并对该项目进行了公正公平的自评,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按照科学性、有效性、约束性的工作要求,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扎实有效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绩效指标设置明晰且细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项目管理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该指标满分为30分,其中: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得分30分,科研咨询项目得分29分。

  1.产出数量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到位资金2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使用数2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科研咨询项目到位资金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使用数37万元,资金使用率63.79%,未完成原因主要是部分课题结项时限为2021年,所以资金未能按期完成支付。

  (2)培训人数。2020年计划选派40名干部教师外出学习,实际选派76名干部教师外出学习,按计划超额完成。

  (3)培训天数。选派教师到我国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教学集中委托培训及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人数按计划超额完成。

  2.产出质量情况

  (1)培训合格率。参与师资培训班培训的学员76人均取得结业证,培训合格率100%;

  (2)产出成本。参与师资培训人员费用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人均费用未超过计划数,完成数量指标的同时节约了成本支出,超额完成了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满分为30分。其中: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得分30分,科研咨询项目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

  (1)师资队伍提升。参与培训后,工作和学习能力得到提升。

  (2)科研成果发表数和获奖数,按计划超额完成,其中发表13篇科研成果,获奖8篇。

  2.可持续影响

  (1)创新教学方式。2020年开展课程录播、课堂远程直播、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教学课程、上课方式得到进一步创新及改善的满意度95%。

  (2)教学质量提升。2020年选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教学质量提升满意度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围绕能力提升情况、教学方式创新情况、教学质量提升情况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式统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科研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科室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

  (二)强化绩效管理,规范管理资金

  本部门各项绩效目标实施合法合规,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预算执行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中,资金结余管理不到位

  2. 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资金使用合规性不足。

  二是基础信息完善性不足。

  3.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一是对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二是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对绩效运行情况的揭示不够深入。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编制绩效目标人员的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精神,为加强我单位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州财政局委托,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于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对我单位《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15号文下达的用于干部教育培训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我单位报送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现场抽查、自评等一系列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最终项目绩效评价分值为90分,评价等次为“优”。

  专项资金的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较好地推动了我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改善州委党校软硬件办学条件,为担当起新时代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历史重任提供必要的办学手段。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我单位针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并形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关于2019年度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上报州财政局相关科室。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度科研咨询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度科研咨询项目绩效指标体系.xls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绩效指标体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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